《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發佈
- 發佈時間:2015-04-23 07:5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改善我國環境不僅要依靠強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還必須採用財稅、金融等手段改變資源配置的激勵機制,只要資金從污染性行業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綠色、環保行業,土地、勞動力等其他生産要素將隨之優化配置
經濟日報北京4月22日訊 (記者 張忱)今日,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綠色金融工作小組報告發佈會召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當選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中投公司、人保集團、銀河證券等金融機構和中節能環保集團等企業成為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的第一批常務理事單位。
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指出,近年來,綠色債券、綠色證券、綠色保險、環境基金等創新型金融産品不斷涌現,金融和生態環境保護融合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拓展。人民銀行等部門高度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不斷加強金融政策與産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嚴格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和環境違法企業的資金支援,引導各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加大對綠色産業、節能環保等領域的支援力度。
馬駿代表綠色金融工作小組發佈了首份《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報告,提出了構建中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框架性設想和14條具體建議。
《報告》認為,目前我國環境形勢日益嚴峻,這與高污染的産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結構密切相關。改善我國環境不僅要依靠強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還必須採用財稅、金融等手段改變資源配置的激勵機制,只要資金從污染性行業逐步退出,更多投向綠色、環保行業,土地、勞動力等其他生産要素將隨之優化配置。
馬駿建議,“十三五”期間,我國應該建立一個較為系統的綠色金融體系,以有限的財政資金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環保産業。綠色金融體系的主要目標是提高綠色項目回報率和降低污染性項目回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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