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重點推進9個領域政府資訊公開 專家:資訊公開要讓公眾更“解渴”
- 發佈時間:2015-04-22 16:53: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對外發佈今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重點推進行政權力清單、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等9個領域的資訊公開。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本期觀點:政府資訊公開需要讓公眾更“解渴”。
央廣網財經4月2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昨天正式發佈《2015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今年將重點推進行政權力清單、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等9個領域的資訊公開。
資訊公開和民生密切相關。比如,我們所住的小區裏往往會公示誰住在保障房裏;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等這些資訊的公開也是老百姓關心的話題。從2008年《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施行以來,老百姓看到的政府資訊越來越多。現在,每年各地、各部門主動公開的資訊達到三、四千萬條,可謂“芝麻開花節節高”。
今年的《工作要點》拓展公開領域,細化公開內容,把重大建設項目、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和仲介資訊公開等納入重點領域予以推進。資訊公開的領域很多也是與民生關係密切的,比如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國有企業改革等等,亮點頗多。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不少要求為首次提出,比如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的資訊,棚戶區改造建設項目的資訊,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和仲介組織資訊等等。在督查落實方面,國務院要求加大社會評議制度,開展政府資訊公開的第三方評估。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長王敬波評價,政府資訊公開對充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具有重要意義。
王敬波:政府資訊公開可以説是政府非常重要的一個工作。政府資訊公開可以更好地促進政府的運作,可以發現政府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也可以更好地回應公眾需求,可以很好地促進政府行政管理、行政決策能力。同時,資訊公開工作可以更好地構建互信的環境,很多事情如果公開了,老百姓就會更好配合和支援政府的政策。而如果是暗箱操作,老百姓可能就不會很理解,也就很難支援政府的決策。
王敬波進一步指出,資訊公開可以讓政府和公眾雙方合力推進改革的深入。
王敬波:資訊公開是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得以實施的基礎。政府的資訊只有公開了,社會公眾才可以了解,只有了解。才能參與政府的決策。同時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資訊公開工作為政府公務人員提供了一個平臺,可以向老百姓展示政府的行為。促使公眾理解政府的行為,使政府和社會公眾合力推進改革的深入。
具體來看,《2015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要點》有什麼樣的特點?體現出今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什麼樣的新變化?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法治國情調研室副研究員呂艷濱深入解讀。
經濟之聲:國務院決定今年重點推進行政權力清單、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等9個領域的資訊公開。為什麼這些領域被定為重點?
呂艷濱:從清單這次的這幾個領域來看,體現了我們在目前資訊公開領域當中的幾個思路。第一,資訊公開要服務於我們法律政府建設,權力清單,財政以及重大項目,這些都涉及到依法行政的一些事項,通過公開來推動立法行政,這是一個理念。第二,轉變管理觀念,我們以前的管理都是直接管理,通過公開來進行一種間接的管理,讓社會更多的自我管理,更多的自我監督。第三,要配合簡政放權,我們可以看到權力清單裏面,特別是行政審批這一塊,涉及到簡政放權一個很大的方面,通過公開這些資訊來推動簡政放權的落實。第四,民生和公眾關注的領域是這次確定的創新領域的一大亮點,環保、食品安全等等資訊都在裏面,特別提出來要重點公開,它體現出來的就是回應社會的關切,老百姓關心的資訊,還有重點推動。
經濟之聲:這次還拓展了公開領域,細化了公開的內容,把重大建設項目、國有企業、社會組織和仲介機構資訊公開等納入重點領域予以推進。這樣的舉措意味著什麼?將帶來什麼變化?
呂艷濱:這次範圍明顯擴大了很多,特別是像國有企業,仲介機構一些資訊,遠遠超過政府資訊範疇,但是它是一種公共資訊,也解決了未來的公開。不僅僅是政府的事情,包括和公權力運作、公共資源配置有關的資訊都要公開,這就是一個全方位的公開,意味著我們政府管理,整個公共事物的開放程度會越來越高,它會進一步促進社會民主、公眾參與和我們的對公共權利的監督。
經濟之聲:這幾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獲得的好評,應該説是有目共睹的。但客觀地説,也還存在主動公開內容不明確、不具體,有的資訊“猶抱琵琶半遮面”,未來要讓公眾更“解渴”,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呂艷濱:目前,我們資訊公開有很多的方面還很難以滿足老百姓的需求,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公開的標準還不夠細,我們公開的要求還不夠具體,這次其實通過這個要點我們可以看到,最近幾年發佈的要點它的公開事項的要求越來越積極了,這就為我們各級政府部門落實政府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指引,這個是值得期待的。
另外,政府資訊公開需要加強監督,這個監督既有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督查、問責,也有社會群眾的參與,就是公眾對政府做的進行評價,雙向進行努力,一方面是政府做出深入的努力,另一方面是社會的監督,可以使我們的公開工作逐步的深化,提升它的效果。
還有,我們期待政府能夠更多的換位思考,站在公眾的角度,公眾需要什麼資訊,它就應當公開什麼資訊,公眾需要怎麼獲取,它就應該怎麼公開,所以還希望政府逐步轉變觀念
經濟之聲:在制度機制方面,提出建立資訊公開領域政府法律顧問制度,開展資訊公開第三方評估。這對落實資訊公開提供了什麼樣的制度保障?
呂艷濱:現在政府相關條例已經明確規定,要引入第三方社會評議制度。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也專門引入了第三方評估機制,政府公開做的好不好,政府自己説的不算,要第三方機構客觀的評價,這是非常好的一個創新和制度保障。
另外,今年要點特別提到了要建立法律顧問,我們知道政府資訊公開不是一個單純的公開資訊的問題,它涉及到非常複雜的政策、法律,所以在公開之前要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特別是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士對它進行審核、把關,這是非常必要的,所以這兩個制度可以有助於提升政府工作發展水準。
我們還注意到,資訊公開不是自己獨立的一個領域,它是和依法行政是密切相關的,一些資訊政府不太願意公開,可能還和我們依法行政的水準沒到那裏有關係,一旦公開會引發一些非議,所以資訊公開的推進一定要和政府建設同步推動。所以制度保障不僅僅是它本身,還要有整個法治政府的建設要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