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國家林業局關於開展2015年林産品品質安全監測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4-21 11:30:33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加強林産品品質監管工作,提高林産品品質,保障消費安全,按照《産品品質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經研究,我局決定開展2015年林産品品質監測工作,並制定了具體的監測抽查方案(見附件1—4),請認真執行。本次監測工作將結合我國林業生産實際,重點對林木製品、食用林産品、木質活性炭、花卉等4大類林産品開展行業品質監測,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林産品品質監測工作的重要性。開展林産品品質安全監測工作,是加強林産品生産環節監管,提高林産品品質安全水準,促進産業健康發展和增強林産品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林業主管部門履行職責、保障消費安全的緊迫任務。針對監測抽查發現的行業性和區域性品質問題,組織行業協會、質檢機構和專家學者開展品質分析和研究,督促和指導生産者解決相關問題,提高産品品質,保障消費安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二、高度重視,大力支援。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在抽樣、檢測等方面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援。加強對承擔監測任務質檢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確保監測工作品質。要督促各受檢單位提高産品品質,切實履行生産單位的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積極配合抽樣和監測工作。
三、客觀公正,確保工作品質。承擔監測任務的質檢機構要嚴格按照監測方案要求,依據相關規定和標準,規範抽樣檢測工作和人員行為,認真做好抽樣檢測工作,確保監測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真實性。要主動與被監測地區林業主管部門溝通、協調,確保監測工作順利進行。抽檢所需費用從我局專項經費中列支,不得向被檢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各承檢機構要對監測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及時將有關監測數據、分析報告、監測工作總結等報送我局。
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可結合實際,開展本區域林産品品質安全監測工作。在監測工作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聯繫。
聯繫人:國家林業局科技司程強
電話:010-8423870864213084(傳真)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林木製品品質監測抽查方案
2.2015年食用林産品品質安全監測方案
3.2015年木質活性炭品質監測抽查方案
4.2015年花卉産品品質監測抽查方案
國家林業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