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四大自貿試驗區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4-21 05:20:1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4月20日訊 日前,國務院分別印發通知,批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和《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
通知強調,自貿試驗區要當好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率先挖掘改革潛力,破解改革難題,不斷提升事中事後監管能力和水準。要積極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探索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要推動“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等國家戰略的貫徹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也印發《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決定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4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
此次發佈的四大自貿試驗區“統一”負面清單進一步縮小了限制範圍,共劃分為15個門類、50個條目、122項特別管理措施。相比2014版負面清單,此次刪除了17條,調整比例為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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