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二手房營業稅新政已落地
- 發佈時間:2015-04-18 07:53: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底五部委相繼發佈房産新政,其中就包括營業稅免征期“5改2”,即個人轉賣普通住房,營業稅免征期由5年變為2年。這一政策究竟在廣州落實了嗎?昨日,廣州市地稅局聯手越秀地稅在黃花崗科技園舉辦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稅收政策宣講和稅費諮詢活動,吸引超過250家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300多人到場參加。
在諮詢活動上,廣州地稅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賣房營業稅“5改2”的新政策已經在廣州正式開始執行。認定房屋期限是否達到免征標準,時間點並非以網簽時間為準,而是以遞件時間為準。工作人員還透露,按照廣州目前的政策,房屋轉讓個稅雖然可以按照20%的房屋差額據實徵收,但是一般而言,稅務部門還是會按照賣房所得的1%核定徵收。
而此前,地稅部門就宣佈,納稅人在2014年度取得的各項所得合計數額達到12萬元及以上的,無論取得的各項所得是否已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均應在今年前3個月內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有市民登錄地稅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時就發現,網上顯示的年收入所得與自己去年的實際所得有一定的差距,如果按照網上所得直接申報,就可能需要補交稅款。
工作人員表示,市民在申報時,可按照實際收入情況對網上收入數據進行更改。如果已經申報,又忘了核實網上顯示的收入數據是否符合實際情況,一旦遇到要補繳稅款的話,可以向區級地稅部門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