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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牌規則都不懂 敢去澳門豪賭輸光4800萬現金?

  • 發佈時間:2015-04-17 08:38:00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羅雙江  責任編輯:羅伯特

  連“百家樂”在幾點以下發第三張牌都不知道,就敢帶著4800余萬現金去澳門賭場豪賭,而且最後還輸個精光?前日,南京中院開庭審理一案件,兩被告人堅稱錢在澳門賭場輸光了。但來自南京市檢察院的公訴人卻當庭指斥兩被告人撒謊,稱他們對博彩的基本玩法根本一無所知。原來,兩被告人去澳門確實就不是為了賭錢,而是和澳門賭場的人相勾結,以賭錢為幌子,將通過承兌匯票業務騙來的4800余萬元洗到其他十余個賬戶裏,以使資金無法追回,實現個人佔有。公訴人建議,對兩人判處10年到無期徒刑的刑罰。

  “賭資”從哪兒來?

  4千萬到手遲遲不給“客戶” 反而打到澳門賭場賬戶

  1984年生的趙某,是南京市區人,在一次打牌中與比他小四歲的高淳人朱某某認識,並成為朋友。朱某某雖然沒有正當職業,卻喜歡賭博,欠了別人300多萬外債,連利息一起算已經可達500萬。之後,經趙某的朋友蔣某介紹,朱某某在2013年6月花30萬買了一家叫做“江蘇晨升”的貿易公司,朱某某任法人代表,趙某任經理。晨升公司到了趙朱二人手中後,便開始從事承兌匯票業務。

  晨升公司是一家通過違規操作幫企業做承兌匯票業務的公司。雖然是違規,但趙某作為具體經辦人,尚能把從銀行套出來的錢按時交給客戶,所以積累了一定的人脈和資源,慢慢也有業內人士找到府來。2013年9月,仲介人劉某某通過打聽也找到了趙某。劉某某稱,某大企業想通過承兌匯票從銀行弄5000萬左右出來,讓趙某操作一下。

  9月16日,趙某便偽造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又從網上找人偽造了一份增值稅發票,讓某大企業準備了一下,就在當天下午拿著材料去某銀行諮詢手續問題,某銀行接待人員稱要在銀行開戶,趙某便以未在銀行開戶為由離開了。離開之後,趙某立即在澳門賭場為朱某某開了個戶頭。然後又回到了銀行,説在銀行的戶頭開好了。

  之後,銀行便開始列印回函,回函列印好之後,就可以貼現了,但趙某又找了個藉口,説還缺少一份回函,次日再來貼現,又離開了銀行。趙某離開銀行後不久,朱某某即乘坐飛機前往澳門。9月17日,銀行在扣除息差之後,將4800多萬貼現款打給了趙某,而趙某則將錢打到深圳一家公司的賬戶上,迅速兌換成6000余萬港幣,打到了澳門某賭場指定的賬戶上。而此時,某大企業正在南京傻傻等待這4800余萬元到賬。

   名詞解釋

  什麼叫“承兌匯票業務”?

  正規的承兌匯票業務,需要兩個企業之間有真實的交易,兩個企業之間在匯票上相互背書後,按照合同金額繳納17%的增值稅,之後,收款方拿著匯票和真實的買賣合同及增值稅發票,去銀行申請貼現。因為匯票都是遠期的,一般兌現期在6個月左右,如果收款方想在到期日前兌現,需要根據貼現率向銀行支付從現在起至到期日之間的利息差。

  對於很多需要鉅額資金的企業而言,即使有真實的交易,高達17%的增值稅,也讓其望而卻步不敢嘗試,所以,為了規避這種高昂成本,很多企業都通過仲介找社會上的小公司,通過偽造交易合同及增值稅發票來開出承兌匯票,再從銀行把資金套出來。而銀行貪圖利息差,往往對此睜只眼閉只眼,明明知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都是假的,也假裝不知道。

   被告人的澳門風雲

  玩的是“百家樂”,換成“泥碼”兩天輸光了

  趙某和朱某某這一系列詭異行為的背後,到底藏著什麼名堂?根據兩人在庭審中所説,是因為朱某某想還債,就想用這筆錢去澳門博一把。但是對於誰提出的去澳門,兩人説法卻“打架”了。

  朱某某稱,知道有這筆錢後,自己就提出想挪用600萬還掉自己欠的債,再拿300萬出去賭一把,掙點錢,日子好過一點。是趙某提出的去澳門,説澳門賭錢掙得多。9月16日,趙某還主動安排了一條龍服務,幫他訂機票,去了珠海後又讓賭場安排人來接機,通關去了澳門直奔賭場,隨後趙某也去了。但趙某卻稱,是朱某某自己想去澳門的,機票也不是自己買的,也沒安排過接機。

  兩人稱,到了賭場之後,朱某某就把賬戶中的6000余萬港幣兌換成了一種叫做“泥碼”的籌碼,便開始賭錢。朱某某玩的是一種叫做“百家樂”的賭博項目,很快就輸掉了一千多萬。就在這時,朱某某接到了仲介人劉某某打來的催款電話,問朱某某為什麼還沒有把4800多萬打給那家大企業。朱某某接到電話後,就找賭場財務“林經理”商議,説自己急需支付一筆款項,能不能把“泥碼”換回現金,讓自己去付錢。

  但是,林經理卻説,只有現金碼可以換回現金,“泥碼”要想換回現金,必須在賭桌上達到一定的流水量才行。朱趙二人稱,這時,他們就開始央求林經理,稱已經輸掉一千多萬了,讓通融一下。林經理同意了,便讓兩人把“泥碼”換成了現金,之後,又讓賭場工作人員帶著趙某,匯了500萬現金給仲介人的賬戶,但很快劉某某就説先不要匯了,反正當天也拿不到,讓他們次日再匯,所以他們就沒有繼續匯。“我又匯了150萬給幫我擔保的朱某,讓他幫我還債”,朱某某稱,匯出去650萬後,剩下的錢,又被他拿回去繼續賭,在9月18日上午全部輸光了。

  公訴人的火眼金睛

  百家樂什麼情況發第三張牌?問倒“編故事”的兩人

  “百家樂在幾點以下發第三張牌?”在兩人講述賭錢歷程後,公訴人突然拋出了這樣一個問題。“8點以下”,趙朱兩人回答道。得到答案後,公訴人卻直指“你們在説謊。”公訴人拿著一沓關於“百家樂”的資料説,“百家樂”其實就是比大小,9點最大,其規則是6點以下發第三張牌,“9點就最大了,到了8點怎麼還可能發第三張牌?”

  旁聽者大吃一驚,這時也突然明白過來,玩了這麼多局,輸了這麼多錢,還對規則一無所知,難道兩人所説的賭錢經歷,全是胡扯瞎編?如果不是去賭錢,趙朱二人去澳門又是為何?對此,公訴人認為,兩人口口聲聲説玩的是“百家樂”,如果真是在“百家樂”的賭局中輸光了4800多萬元人民幣,怎麼可能還對基本規則一無所知?這完全不合邏輯,“就是看也看明白了”。

  所以,公訴人進一步指出:“兩名被告人去澳門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賭博,而是和賭場的人相勾結進行洗錢,目的是把這4800多萬元現金洗到分散的若干小賬戶上,實現非法佔有。晨升公司明明在銀行開有賬戶,趙某為了拖延時間做詐騙準備,卻藉故説沒有賬戶。2013年9月16日下午,三張回函都已經開齊,趙某卻藉故説不全,要次日貼現,其目的也是為朱某某和自己赴澳門洗錢做準備。”公訴人這樣説道。

  公訴人稱,相關的資金走向顯示,那4800萬在到了深圳某公司賬上後,又去了一張個人卡,那張個人卡在一天之內居然又匯集了其他1億多資金,總資金量達到1.4億之多!之後,那張匯集了天量資金的個人卡,又迅速轉出若干筆錢,分散到了若干個小賬戶上。“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認定標準,天量資金匯集到一個賬戶,再從這個賬戶分散出去,這是典型的洗錢行為”,公訴人認為,綜合這些證據,檢方才認為趙朱兩人去澳門根本就不是為了賭錢,而是與境外人員勾結配合,將資金轉到境外,最終實現個人佔有。

   庭審結果

  建議在10年到無期徒刑間量刑

  左等右等後也沒收到那4800萬錢款,相關企業報了警。警方傳喚趙某,他到派出所後以挪用資金罪被刑拘。而朱某某從深圳坐飛機回南京後,在機場被受害單位的人截住並扭送公安機關,也被以挪用資金罪刑拘。鼓樓檢方審查後,發現兩人並非挪用資金那麼簡單,而是涉嫌詐騙。根據兩人的詐騙金額,最高量刑可至無期徒刑,遂將案件轉至南京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前日的庭審進行了一整天。公訴人認為,兩人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262條的規定,應在10年至無期徒刑間進行量刑,並處罰金和沒收財産。而趙某的辯護人則認為,受害單位其明知合同和發票都是假的,還要通過違規的承兌匯票搞錢,其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此,公訴人認為,行為雖然違規,但並不意味著趙朱兩人就可以把本該屬於別人的錢拿走不還。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該案。記者獲悉,目前,已經追回的資金只有1200萬左右,其他資金能否追回,還是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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