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條”掀動萬億治水市場 預期壯大環保産業
- 發佈時間:2015-04-17 17:02:0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4月16日,國務院正式發佈《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水十條"),涉及工業水污染治理、城鎮水污染治理、農業污染治理、港口水環境治理、飲用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環境監管等方面。
中華工商時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水十條"的目標是在2020年,全國水環境品質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準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品質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2030年,力爭全國水環境品質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品質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迴圈。
業內普遍認為,伴隨著實現"水十條"預期成效,環保産業將迎來發展機遇,有機構此前發佈研報稱,從政策層面上看,"水十條"的出臺將給污水處理行業帶來巨大變化和發展機會,有望成為2015年環保行業貫穿全年的主題。值得注意的是,在迎來機遇的同時,治污資金的來源以及金融資本進入環保産業等方面的問題也都需要前瞻謀劃。
預期壯大環保産業
據環保部的官方解讀,"水十條"將形成四項預期成效。一是優化經濟發展。"水十條"通過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空間佈局、推進迴圈發展、提高用水效率、完善經濟政策、發揮市場機制等措施,將進一步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優化生産力結構,為"穩增長"、"調結構"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作出新貢獻。實施"水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累計增加非農就業約390萬人,使服務業佔GDP的比重增加2.3%,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多贏。
二是壯大環保産業。"水十條"通過加大治污投資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環保裝備研製和産業化水準等措施,將帶動環保産業新增産值約1.9萬億元,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産業産品和服務約1.4萬億元,使環保産業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是理順體制機制。"水十條"的實施,將推動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進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稅收、價格等經濟政策,第三方治理、生態補償等市場機制在水污染防治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完善資訊公開機制,有效落實地方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治污責任,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四是切實改善民生。公眾獲取環境資訊、參與環境治理的渠道進一步拓展。
據了解,為實現以上成效,行動計劃確定了十個方面的措施: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著力節約保護水資源;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明確和落實各方責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
各類手段撬動資金
記者通過梳理髮現,事實上,配合"水十條"打好組合拳的行動早已開展。2月底,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三部委在聯合下發的《關於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中上調了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為"水十條"提前預熱。2015年中央財政預算中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數升至130億元,比2014年執行數增長85.7%
那麼,實施"水十條"資金需求巨大,錢從哪來?據了解,"水十條"資金來源將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在積極發揮政府規範和引領作用的同時,必須用好稅收、價格、補償、獎勵等手段。
稅收方面,健全稅收政策,引導生産消費行為。"水十條"關注環境保護稅、資源稅、消費稅等稅種的調節作用。提出對國內企業為生産國家支援發展的大型環保設備,必需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關稅。加快推進環保稅立法、資源稅改革等工作。研究將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産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其次,建立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修復費用的價格與收費政策,也是籌集治污資金的重要手段。設立階梯水價、提高污水費徵收標準,成為價格收費政策的重要內容。"水十條"要求,分期推進水資源價格改革,涵蓋居民、非居民以及農業用水等領域;因地制宜制定水資源費徵收標準,如地下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應高於地表水、超采地區徵收標準應高於非超采地區;修訂城鎮污水處理費、排污費、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合理提高徵收標準,做到應收盡收。
再次,建立激勵機制,樹立行業標桿。現有環境保護制度重視企業達標排放,缺少激勵企業深化治污的政策機制,不利於進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水準。"水十條"創新性地提出,健全節水環保"領跑者制度",鼓勵支援節能減排先進企業及工業集聚區的用水效率、排污強度等達到更高標準,支援開展清潔生産、節水治污等示範工作。
此外,實施生態補償,解決跨界污染。生態補償是受益地區對生態保護地區的一種補償,補償其為保護生態環境作出的貢獻。我國流域生態補償主要通過專項資金、異地開發、水權交易等模式實現。"水十條"提出實施跨界水環境補償,探索採取橫向資金補助、對口援助、産業轉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環境補償機制並開展試點示範。
打好多元融資的牌
據了解,"水十條"投資需求主要集中在環境綜合整治、節水、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治理、污水再生利用、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領域。如此多的領域和層面,就不能不依靠社會資本的介入。
"水十條"提出,採取授予開發經營權益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加大環保投入。據記者了解,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湖濱河濱緩衝帶建設、河流生態修復等項目公益性強,難以産生直接經濟收益。為此,要撬動社會資本進入這些領域,必須讓其有利可圖,如通過與周邊土地開發、林下經濟、生態養殖、生態旅遊等經營性較強的項目組合開發,即可創新捆綁經營模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
同時,"水十條"還提出,採取環境績效合同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促進多元融資。市場主體以合同方式,向政府提供環境綜合服務,並以環境效果為基礎收取服務費,有利於建立基於績效的政府環保支出方式,提升環境公共服務水準。此外,還可以通過分期支付方式,降低財政一次性支出壓力。
此外,要想多元化融資,金融就要與環保融合。當前,環境金融對環保工作助力不夠,金融與環保融合不足,重要原因是排污企業和環保企業抵押擔保手段缺乏,金融機構出於風險考慮,不願進入環保領域。"水十條"提出,積極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推廣股權、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排污權等質押融資擔保,將推進環保設備融資租賃業務,消除金融資本進入環保領域的融資擔保障礙,撬動金融資本投入環保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