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污水處理,誰來埋單?
- 發佈時間:2015-04-17 06:29:32 來源:四川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處理成本高,收費難度大,企業難掙錢
□本報記者 王成棟
“理論是好的,但很難搞下去。”4月9日,省生態文明促進會在成都舉辦“2015四川生態文明論壇·水環境修復與水域經濟開發”研討會,樂山市水務局總工程師馬節聽到一半這樣感嘆。
4月16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又稱“水十條”),明確提出“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行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
研討會上,專家、學者和官員們提出政府購買服務、BOT、PPP等模式建管鄉鎮污水處理廠。然而,在環保企業和基層行政主管部門看來,實施起來遠沒有理論上那麼簡單。
樂山案例
鄉鎮污水處理廠年需開支3000萬元以上
讓馬節犯難的,是鄉鎮污水處理廠面臨的運管困局。
樂山市規劃,2013—2016年間斥資2.5億元,建成148個鄉鎮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超過4萬噸,基本實現鄉鎮污水處理全域覆蓋。眼下,已經建成50個,剩下98個爭取在年內完成主體工程。“沒錢。”樂山市小城鎮建設辦公室主任童濤説,目前已經進入運作狀態的污水處理廠,虧損額度驚人。按照0.4元/立方米的處理成本計算,50座處理廠每天可以處理污水1.2萬噸,基本開支就要4800元,外加人工、設備維修等費用,每天開支就在4萬元左右。如果148個處理廠全部投入使用,以日處理規模4萬噸來算,每天基本開支是16000元,外加其他費用,每年支出在3000萬元以上。
這筆錢本該由縣鄉兩級財政解決,但縣鄉實在無此財力。童濤和馬節給市政府提交了一個方案:市級財政負擔20%的經費,用於污水處理廠基本運作管理支出;剩下的費用,則向排污企業、住戶收取。
樂山曾嘗試引入第三方參與處理廠運營。童濤説,如果有企業參與,20%的財政補貼就直接發放給他們,但並無企業接招。馬節記得,曾有環保企業來樂山考察,但看了一圈就走了,“人家算了下,就是財政資金都給企業,也不可能有盈利。”
“鄉村污水不處理肯定不得行,‘水十條’已經落地,以後對於這一塊的考核會更嚴格。”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協會負責人表示。
治污成本高
普遍比城市高出15%左右
看了樂山市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及運營方案,中天藍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羅慧嘀咕道:“最小的廠日處理能力只有8噸,誰願意接?”
羅慧説,四川污水處理成本普遍在0.35元/立方米左右,第三方基本按照0.75元/立方米向排污單位收取污水處理費。一個駐廠工人日工資就在80元以上,如果扣除機器損耗、維修等費用,每天毛利潤要在160元以上,環保企業才會接手。這也就意味著,處理廠的日處理量必須超過400立方米。
羅慧提供了一份公司在川的業務佈局:其運作的37個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規模在400立方米以上的29家,7個日處理規模在200立方米以下的全部位於宜賓市,相互之間距離不過20公里,管理成本低,而且主要是鄉鎮企業的工業污水。接手以後,利潤空間能保持在7%以上。
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因為地形、村落分佈不密集等因素,我省農村污水處理成本普遍比城市高出15%左右,監管難度大,導致普遍存在“重城市輕農村”。處理農村污水,仍採取財政埋單的方式,最主要的排污者——農民不會直接承擔費用,由於計量不到位、價格形成機制缺失,導致農村污水處理無法找到可持續的模式。
遂寧探索
將城鄉污水處理廠打捆外包
遂寧市水務局副局長李光發也曾經被類似的問題困擾。遂寧市每人平均佔有水資源不到390立方米,每年排污總量超過一億立方米,其中四成左右是鄉村排污。如果實現全域治污,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年運作費用至少需要2000萬元。不過,遂寧探索出了新路——擬將城鄉污水處理廠打捆,予以一定財政補貼,轉交給一個企業運營;結合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實現供水排污全計量。目前,相關工作已進入尾聲。
李光發説,農村污水處理成本高、利潤低很難有根本性的逆轉。但是,企業經營城區污水處理廠有利可圖,“乾脆打包,城裏頭掙錢補貼鄉下。”李光發算了一筆賬,遂寧有六成以上的污水是城鎮排放的,主城區年處理費用為2200萬元左右,參與運營的環保企業年利潤在220萬元以上。鄉村污水,如果能夠實現計量排污,按照0.3元/立方米收取成本價,能收回成本1200萬元;市級財政按處理成本9%予以補貼,折合約180萬元;農村集中供水單位將承擔水廠設備維修等任務,相當於節省開支480萬元。如此,接手的企業每年實際虧損140萬元,“拿城裏頭掙的錢相抵,還能掙個80萬,企業還是有積極性的。”李光發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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