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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近百噸工業鹽流向餐桌 食用過量可致死

  • 發佈時間:2015-04-16 14:21: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簡單的加工分裝,工業鹽“搖身一變”成為“白象”、“黎陽”牌食用鹽,短短3個多月,近百噸工業鹽流入市場,流向餐桌。近日,官渡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王某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據統計,近年來用工業鹽冒充食用鹽的現象在全省各地都屢屢出現。防範餐飲業不使用工業鹽,檢察官建議加大對不法商販的處罰力度,從源頭上掐斷工業鹽流通渠道。

  案件小作坊內日産近2噸“鹽”

  人不可一日無鹽,然而,在高額利潤的驅使下,一些不法商販鋌而走險,將工業鹽重新包裝成食用鹽,向監管困難的地區銷售。

  去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民警接群眾舉報,在官渡區小板橋大羊甫村一倉庫內有人生産並銷售假鹽。隨後,民警立案偵查並鎖定王某某、李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10月28日,公安機關聯合昆明市鹽務管理局查獲該制售假冒食鹽的窩點,當場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並查獲非法鹽産品75.097噸。

  “經鑒定,被查獲的非法鹽産品均不符合標準。”案件承辦檢察官介紹,從去年7月以來,王某某等人就開始在大羊甫村一倉庫內,使用工業鹽,加工、生産假冒偽劣食用鹽,並進行銷售,日生産量高達1-2噸。

  然而王某某等4人在接受檢察官詢問時竟稱:覺得工業鹽也能吃,所以才用工業鹽造假食用鹽,從中間賺取高額差價。“因為價格便宜,生産出來就有人來批發購買,具體向我們買鹽的人是哪的,買去後又流向哪我不清楚,反正只要有人要,我就把鹽帶出去交給買家。”王某某説。因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王某某等4人被官渡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調查暴利讓假鹽屢禁不止

  生活中,工業鹽含義很廣,但工業鹽含有亞硝酸鈉等有毒有害雜質。檢察官解釋,亞硝酸鈉有毒,是強致癌物質。人體攝入0.3克到0.5克,即可引起中毒,過量食入後,可能會造成食用者全身無力、頭痛、呼吸困難等現象,甚至會引起死亡。

  儘管工業鹽危害甚大,但工業鹽冒充食用鹽生産、經營卻屢禁不止。檢察官介紹,該案辦理前官渡檢察院就已經辦理過2例工業鹽造假案件。“這類案件都有共同點,小作坊涉案比例高,屢罰屢犯現象時有發生。”檢察官解釋,小作坊由於隱蔽性強,相關部門監管力量不足等原因,已經成為食品安全問題高發區域,只要給工業鹽重新換幾個袋子,就能得到幾倍于成本的利潤,暴利是假鹽屢打不絕的根本原因。

  “消費者經常購買的‘白象’牌食鹽價格在1.5元至2.5元之間。”雲南鹽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場部負責人介紹,但50公斤包裝的工業鹽價格為40-45元,僅0.8元錢一公斤。

  建議建立工業鹽銷售備案

  2011年10月1日,雲南省新的《雲南省鹽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確禁止生産銷售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鹽産品,禁止將液體鹽、滷水、工業鹽用作食用鹽銷售和用於食品加工,違者將處違法鹽産品價值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案件中被起訴的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從法律角度來説,社會危害大,應予以重罰。”雲南明靖律師事務所主任周文曙説,5倍的罰款太輕了,鹽務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工業鹽統一管理,禁止向餐飲服務者銷售工業鹽。建立銷售備案,從源頭上掐斷工業鹽非法銷售渠道。發現生産、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堅持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從嚴處罰。

  辦案檢察官認為,相關執法部門要加大對餐飲業假食用鹽檢查和生産銷售假鹽不法商販的處罰力度。檢察機關要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溝通聯繫,必要時要提前介入,依法從嚴從快打擊涉鹽違法犯罪活動以及暴力阻礙、抗拒鹽務執法的違法犯罪活動。

  4看辨真假鹽

  看包裝:正規鹽上下封口比較規範、規整,假鹽包裝壓印不規範不平整,假鹽外包裝印刷相對粗糙,白象圖案有偏色。雲南鹽化生産的鹽外包裝上正面均有“雲南省鹽務管理局監製、雲南鹽化股份有限公司總經銷”的字樣,背面則有防偽標碼。

  看變色:真假鹽成分上的主要差異就在於是否含碘。市民如果沒有“碘”測試化學條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馬鈴薯切成片,然後插入鹽堆裏便可辨別碘鹽真假,變藍紫色就是真鹽,沒變色就是假鹽。

  看價格:市場上兜售的工業鹽假冒的食用鹽,由於生産成本低,市場售價也普遍偏低,消費者要格外注意,不要因貪圖幾毛錢的小便宜而誤買了假鹽。

  看賣家:假食用鹽流通區域大多為監管比較困難的批發市場,再由批發市場流到偏僻地區零售,建議市民到大超市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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