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8項措施支援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4-16 10:01:53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是貫徹全面深化改革決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出臺後,中央財政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善財政政策,加大投入,積極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
關鍵詞:林場改革
1.支援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
2011年,江西、湖南、河北、浙江、安徽、山東和甘肅等7省開展全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其中江西、湖南省為全省試點,其餘五省分別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為支援開展國有林場改革試點工作,2012—2014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國有林場改革補助36.7億元。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補繳國有林場拖欠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國有林場分離場辦學校和醫院等社會職能費用、先行自主推進國有林場改革的省獎勵補助,以及其他與改革相關的支出。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有效地發揮了引導作用,帶動了各級財政投入,促進建立了新的管護經營機制。
同時,為支援國有林場改革與發展,“十二五”以來,中央財政還安排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良種培育、造林和森林撫育補貼等林業補助資金89.7億元,用於國有林場所屬國家級公益林的保護與管理,支援國有林場加強林木良種繁育、造林和森林撫育,增加森林面積,提高森林品質;安排天保工程財政專項資金53.6億元,用於天保工程區內1312個國有林場的森林管護、職工社會保險補助、政策性社會性支出等;安排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61.4億元,用於支援解決國有林場經營困難等問題。2015年,中央財政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大投入力度,著力支援國有林場改革工作。
關鍵詞:扶貧開發
2.支援國有林場扶貧開發
中央財政不斷加大對貧困國有林場的扶持力度,2004—2014年,通過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共安排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26.7億元,其中2014年安排3.6億元。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主要用於支援國有貧困林場改善生産生活條件、發展特色産業、引進和推廣先進實用技術、培訓職工技能等。今後,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對國有貧困林場的扶持力度,促進國有貧困林場加快發展步伐。
關鍵詞:債務化解
3.支援化解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金融機構債務問題
中央財政非常重視並積極支援化解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金融機構債務問題。經國務院批准,從2005年起,分四批共免除天保工程區森工企業所欠金融機構債務103億元。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探索分類解決國有林場、國有林區歷史性債務問題的有效途徑,為林場林區改革發展減輕包袱。
關鍵詞:貸款貼息
4.完善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
目前,中央財政對各類銀行(含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符合貼息條件的林業貸款進行貼息,主要貼息對象和貼息範圍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林業龍頭企業種植業、養殖業以及林産品加工業貸款項目;二是各類經濟實體營造的工業原料林、木本油料經濟林以及有利於改善沙區、石漠化地區生態環境的種植業貸款項目;三是國有林場(苗圃)、國有森工企業多种經營貸款項目,以及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開展的森林生態旅遊項目;四是農戶和林業職工營造林、林業資源開發貸款項目。地方單位和個人林業貸款中央財政年貼息率為3%;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和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的林業貸款中央財政年貼息率為5%。2011—2014年,中央財政共計安排林業貸款貼息資金40億元,對造林、木本油料、林下經濟和林業小額貸款等符合相關規定的貸款給予貼息,累計貼息貸款總額為1208億元。政策涉及小額貸款農戶20多萬戶,其他經濟實體項目1萬多個。下一步,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完善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繼續支援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與發展。
關鍵詞:停止商業性採伐
5.支援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開展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試點
按照國務院批准的方案,2014年,中央財政增加安排天保工程財政資金23.5億元,支援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開展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採伐試點。按照“花錢買機制”的要求,中央財政新增安排的天保工程資金,以保障林區幹部職工的基本生活、維持林區社會的正常運轉為重點,推動黑龍江重點國有林區以全面停伐試點為契機,改革林區經營管理體制,將森工企業原來承擔的社會管理、森林資源管理和採伐經營的職能儘快轉變成森林資源管理和為林區提供公共服務。與此同時,中央財政還建立了天保工程改革獎勵補助機制,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對天保工程區國有林業單位承擔的消防、環衛、街道等社會公益事業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中央財政給予補助;對天保工程區國有林業單位承擔的教育、醫療衛生等社會職能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中央財政給予補助;對改革積極性高、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省(區、市)予以適當獎勵。
關鍵詞:天然林保護全覆蓋
6.研究實施天然林保護全覆蓋政策
中央財政就實施天然林保護全覆蓋政策進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天然林保護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已納入政策保護範圍的天然林存在保護補助標準低等問題,未納入政策保護範圍的天然林面臨全面停止商業性採伐成本高、涉及集體和個人林權複雜等問題。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支援全面停止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性採伐,適當提高天保工程補助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標準,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天然林保護政策全覆蓋,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
關鍵詞:保費補貼
7.完善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
2009年以來,財政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精神,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原則,實施了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在農戶和地方自願參加的基礎上,為投保林農提供一定的保費補貼,引導和支援其參加森林保險,促進森林保險市場化運作。2012年,進一步將森林保險保費補貼地區擴大至全國,其中包括國有林區,各地均可自主開展,按規定申請中央財政補貼。2009—2014年,中央財政共撥付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資金37.9億元,其中2014年撥付14.1億元。
森林保險保費補貼政策的實施,有力推動了我國森林保險的發展,增強了林業抗風險能力,為支援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做好森林保險工作,支援國有林區改革,更好地發揮森林保險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林業産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關鍵詞:棚戶區改造
8.實施棚戶區改造住房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的要求,支援全面推進棚戶區改造工作,進一步改善困難群眾住房條件,財政部、稅務總局先後下發了《關於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棚戶區改造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按照上述文件規定,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含中央下放煤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墾區危房改造並同時符合一定條件的棚戶區改造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包括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在內四類棚戶區改造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個人所得稅,可享受減徵或免征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改造安置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稅率計徵契稅,超過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稅率減半計徵契稅;個人取得的拆遷補償款按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對包括國有林區棚戶區和國有林場危舊房改造在內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財政部農業司供稿)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