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出PPP諮詢機構“徵集令”
- 發佈時間:2015-04-16 10:23:15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為積極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作用,提高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開發、實施的品質與效率,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擬建立PPP專業諮詢服務機構庫,供有需要的PPP相關方參考,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符合條件的PPP專業諮詢服務機構。
據了解,此次公開徵集的PPP專業諮詢服務機構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即: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同時,熟悉PPP政策,機構或機構多名核心骨幹近三年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項目諮詢成功經驗。並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綜合管廊、軌道交通、醫療和養老服務設施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具有較強的PPP項目諮詢能力。此外,還要有法律、技術、金融、財務、環保等方面的專家或有穩定合作的外部顧問團隊。
報名材料應包括諮詢機構資訊表、機構簡介、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主要人員(項目負責人及以上)簡歷,以及存有上述材料電子版的光碟等5項內容,並按順序排列。報名材料以中文為主,書面材料應加蓋機構公章。報名時間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有意者可將報名材料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東路5號中商大廈10層(財政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郵編:100045。(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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