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面推行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
- 發佈時間:2015-04-16 09:20:0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安徽省財政廳日前下發《關於全面推進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的指導意見》,在全省部署推進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到2016年末,建立健全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新機制,基本實現將所有用於鄉鎮及以下涉農資金納入監管範圍。
意見明確,鄉鎮包村幹部應在鄉鎮政府領導下,按照縣、鄉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監管涉農資金要求,認真履行對補助性資金管理和發放、涉農項目和資金運作、農村集體“三資”經營及財務管理等各環節的監管責任,積極推進所包村各項強農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
意見要求,要結合推進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進一步完善涉農資金監管資訊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制度和工作流程,暢通主管部門、財政部門、鄉鎮政府和包村幹部之間的資訊渠道,堅持規範透明、實用高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原則,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及時掌握情況,糾正處理問題,保障政策落地生根。進一步健全涉農資金監管工作機制,按照資訊通暢、互聯互通、資源共用、形成合力要求,建立會商聯動機制;按照政府領導、財政牽頭、部門配合、包村幹部為基礎的總體要求,建立責任落實機制;按照全方位、全過程、動態化監管要求,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同時,要建立涉農資金監管績效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分配管理和安排資金項目的重要依據,並與幹部的職級晉陞、評先評優、績效工資等掛鉤。
意見強調,落實鄉鎮包村幹部監管涉農資金工作的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和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具體實施方案,保障必要的人力、經費和工作條件,積極開展工作指導、業務和政策培訓、監督檢查等,確保此項工作紮實有效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