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欲分手竟報警稱其盜竊
- 發佈時間:2015-04-15 03:33:46 來源: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黃丹 楊雅婷)為挽留女友,不滿18歲的陸某自願將銀行卡和現金上交,不料女友將錢取走後竟不告而別。陸某衝動之下,誣告前女友盜竊,致其被刑事羈押14日之久。日前,浦東法院作出一審宣判,陸某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陸某小學畢業後輟學闖蕩,來滬後無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不久前,陸某通過網路結識馬某,兩人戀情發展迅速。為了贏得馬某的芳心,陸某一直聲稱自己家境殷實,工作體面。然而,正當馬某信以為真並跟隨他回老家一探究竟時,發現陸某所言非實,遂提出分手。
為挽留女友,陸某將自己幾乎全部的家當,一張農行卡及300元現金交給馬某,並告知銀行卡密碼。然而,事後馬某對陸某的欺騙愈感惱火,遂將銀行卡的錢全部取出並不辭而別。馬某的突然離去讓陸某倍感傷心,而馬某取走錢款的行為又令其十分憤怒。衝動之下,陸某前往派出所報案,謊稱馬某盜竊錢款。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將馬某抓獲歸案並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致使馬某被羈押14日。然而,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了案件的重重疑點。去年8月26日,陸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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