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勞務仲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錢
- 發佈時間:2015-04-14 14:3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江蘇金仕鼎、重慶宏亞兩家出國勞務仲介公司向江蘇、陜西等地上千名打工者收取高額仲介費,承諾一年內辦妥出國手續並安排工作,逾期退還全部費用。一年後,仲介公司未能履行承諾,打工者們到府要求退費,勞務公司卻已人去樓空。本期《天天315》聚焦:出國勞務仲介卷走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錢。
央廣網財經4月14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本週,江蘇,西安的一些打工者給我們節目組打來電話,説江蘇金仕鼎,重慶宏亞兩家出國勞務仲介公司卷走了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錢,現在打工者們在四處奔走維權。
打工者黨先生説,他是在2014年年初時,聽出國打工回來的朋友説,出國務工,工資高,月薪可拿2萬元,便動了去國外打工賺錢的念頭。他先通過知名招聘網站找到具備相關資質的勞務仲介公司,然後到公司實地考察,當時覺得靠譜,就交錢簽訂了合同。
黨先生是通過西安環太商務資訊諮詢有限公司和重慶宏亞出國仲介服務有限公司簽訂了委託辦理因私出境的合同書。記者注意到,合同中明確約定,辦理簽證期限為9到13個月,如逾期或未能獲得簽證,則退還全部費用。
交錢後,過了8個月,黨先生收到了邀請函,簽字後隔天就寄回給仲介公司,但是一直等到2015年2月份,他還沒有收到簽證,他找到仲介,要求退費,對方説過幾天聯繫他,但是黨先生等了十多天都沒有接到電話,當他再次到府要錢時,驚訝地發現西安環太公司已經人去樓空,更讓他感到意外的是,他還遇見了2013年就交了仲介費,但是到現在還沒拿到簽證的打工者。
記者在重慶市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搜尋到重慶宏亞出國仲介服務有限公司的註冊資訊,經營範圍裏寫著,在重慶市內為中國公民出國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産,和其他非公務活動提供國內外出入境的資訊介紹,法律諮詢,溝通聯繫,簽證申辦等相關服務,這其中並沒有提到可向境外派遣各類勞務人員。重慶宏亞也不在國家商務部網站上公佈的外派勞務企業名單中。因此,重慶宏亞出國仲介不具備外派勞務的相關資質。目前重慶宏亞出國仲介服務有限公司的諮詢電話也已經無法接通,但是工商局網站上的註冊資訊裏顯示,公司的登記狀態為存續。
目前警方已經立案受理此案,我們節目會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江蘇的一些打工者們投訴的另外一家出國勞務仲介公司,名為江蘇金仕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據他們介紹,這家公司墻上挂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如果這個證書是真的,那也就是説這家公司獲得了商務部批准的外派勞務或境外就業經營資格。記者接到投訴後,也確實在國家商務部網站上公佈的外派勞務企業名單中查到了這家企業的名字,名單中還留有這家公司的聯繫方式,但記者撥打後,語音提示説,這個號碼不存在。
江蘇的周女士,也是先通過知名招聘網站找到勞務仲介公司,然後到公司實地考察,看到公司具有相關資質,才放心交錢並參加面試的。周女士很容易就通過了面試,之後江蘇金仕鼎要求她繳納了近4萬元的仲介費,並承諾一年內辦妥出國手續並安排工作,逾期將退還全部費用。一年後,江蘇金仕鼎公司沒能履行承諾,周女士到府要求退費時,發現勞務公司已人去樓空。
周女士在和記者溝通時,情緒激動,幾次哽咽,她説自己離異後一直獨立撫養孩子,自己還是獨生子女,家裏有年邁的父母需要照顧,所以想趁還有力氣時出國多賺些錢,出國幹活雖然很苦,但是賺得多,曾去日本時交了2萬元仲介費,出國後賺了14萬元。沒想到這次還沒出國,就反被卷走辛辛苦苦賺來的血汗錢。
記者注意到,2012年8月1號起施行的《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中提到,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經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准,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並辦理登記,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應當從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負責審批的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銀行開設專門賬戶,繳存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以下簡稱備用金)。備用金也可以通過向負責審批的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等額銀行保函的方式繳存。
負責審批的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將繳存備用金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單向社會公佈。
備用金用於支付對外勞務合作企業拒絕承擔或者無力承擔的下列費用,其中第一條就提到,對外勞務合作企業違反國家規定收取,應當退還給勞務人員的服務費。
條例中還規定,勞務人員有權向商務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投訴對外勞務合作企業違反合同約定或者其他侵害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接受投訴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向投訴人反饋。
記者在國家商務部網站上公佈的外派勞務企業名單中查到了江蘇金仕鼎的名字後,撥通了江蘇省南京市商務局外經處的電話,詢問備用金如何使用一事,但是工作人員回復,負責相關工作的人員外出辦事。今天節目播出後,我們的記者會繼續和相關負責人取得聯繫。我們也會繼續關注並報道事件的新進展。
辛苦賺的血汗錢,難道就這樣“打水漂”?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李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一起來討論相關問題。
經濟之聲:江蘇金仕鼎、重慶宏亞兩家出國勞務仲介公司卷走了上千名打工者的血汗錢,現在打工者們在四處奔走維權,但希望渺茫,打工者們説,可能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辛苦賺的血汗錢,就這樣“打水漂”。目前打工者們都已經報警,但警方還沒有告知任何查案進展,這些打工者們現在能做些什麼?
李斌:首先我注意這兩家公司,一家是取得了對外勞務合作者經營資格,應該是機制領域公司,按照相關的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管理辦法的規定,這些提供了服務費打工者應該向商務局進行投訴,要準備服務合同,準備收費的憑證,按照相關的規定,商務局應當要求他們在5個工作日之內退還的。因為要是收的服務費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如果説它要是不退還,人去樓空聯繫不到了,應當由商務局通知銀行要使用備用金,作出書面協定,而且作出取款通知書。備用金如果300萬都在帳戶裏面,起碼可以解決一部分的打工者多交費的血汗錢的回收問題,當然如果備用金不夠數了,或者壓跟沒有了,這個時候真的是很麻煩。只能通過訴訟的手段,要求按照合同的約定,讓公司進行償還。
當然這是民事合同相關規定是這樣的,行政方面,它要是違反規定收費的,按照法律規定來説,應當由物價部門對它進行行政處罰,當然這種行政處罰對於我們拿回我們的服務費來説沒有太大幫助,對於那家沒有資質的,像重慶宏亞公司,只能按照規定向商務局投訴,商務局要求工商局按照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查處,僅此是這樣一個行政處罰的措施。我們關心是怎麼能夠拿回到錢,這要看我們能不能查到這兩家公司的財産線索,如果有線索,我們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財産保全,通過訴訟的途徑最後來試圖通過對方的財産進行清償,能夠儘量挽回損失。
裘葉:我同意李斌的意見,就是對於有資質仲介機構來説,打工者它償還費用這個可能性會更高一些,因為它會涉及到有備用金的問題。當然我們可能現在不排除備用金的費用是多少,但是至少比這家沒有對外合作資質企業能要回來這個錢的風險幾率要高得多,當然沒有的話,我仍然建議打工者可以向警方報警,因為這有可能涉及到涉嫌詐騙的性質。
經濟之聲:目前重慶宏亞出國仲介服務有限公司的諮詢電話也已經無法接通,但是工商局網站上的註冊資訊裏顯示,公司的登記狀態為存續。江蘇金仕鼎註冊資訊顯示的登記狀態是開業。現在聯繫工商局阻止其登出企業,或轉移資産,是否還來的及?
裘葉:對於江蘇金仕鼎來説,因為根據管理條例,如果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要停止對外勞務合作,它應當先把尚在國外出國工作的人員作出妥善安排,而且需要把這個安排方案,報負責審批的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在完成這些工作以後,它才能去工商局登出它的這個企業登記,所以就目前來説,因為它可能我們現在不清楚它是否有這個前期相關的備案工作有沒有做成,如果沒有的話,工商局是不會給它登出這個企業的,另外一家對於這個重慶宏亞來説,因為它現在這個資訊狀態為存續,它的資格資質裏面沒有提到它允許對外出國勞務輸出的,所以它的登記或者登出它可能是按照一般程式來走,那麼對於工商局來説,只要它符合這個登出的程式的話,它可能就可以登出了。
經濟之聲:出國務工人員在出國勞務仲介公司找工作的時候,到底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李斌:首先要注意到,派到國外務工的企業它是否具有國家規定的資質,這個可以到商務局商務部的網站上進行查詢。第二它是否已經繳足備用金300萬。這個應該是商務局和商務部它有一個繳足備用金企業它有一個名單可以通知出來,在官網可以查詢。另外這個企業它的設立時間,經營時間就是存續時間有多久了,它曾經有多少起成功的外出,就是對外勞務合作這種業績,它是否已經被有些人進行投訴了,它的信譽是如何的,以及它要收取服務費的,要看服務費的標準,是不是符合就是國家發改委物價部門以及商務部它們所制定的標準,如果超標準的,要考慮考慮,因為把錢交給地方之後,就完全處於被動地位了,在搞清楚之後,覺得可以信賴,收費是合理的,是應當支付的,我們就支付給它要保持相關的憑證。
裘葉:在交相關費用時,在審核所有的東西,或者我們提到的資質都可以的情況下,和仲介公司簽訂相關的合同,合同裏規定你需要交哪些費用,繳費的時候,所有的憑據、合同等等要保留好。以防萬一齣現的問題的時候,手裏有拿到一些證據,對自己維權有一些幫助。另外對於簽合同出現的問題,比如説工作時間、地點包括違約責任和退費費用的返還等等這些還是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