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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消費,沒有“後顧之憂”

  • 發佈時間:2015-04-14 13:30:26  來源:今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紹芳 通訊員紅梅 利健)購物時“沒有説清寫明”,發生糾紛卻各執一詞。日前,市消協在調解一起消費糾紛後,提醒廣大消費者,裝修旺季來臨,市民在購買建材時,要特別在購物憑證上詳細註明商品資訊及售後服務措施,以便於發生糾紛時自己順利維權。

  記者從市消協了解到,消費者王某于近日向薊縣消協投訴,反映自己購買的油氈與當時訂貨時的樣品品質不符,稱商家以次充好,認為商家所送的貨並非樣品所用的同種材料,要求退貨。商家則堅持消費者當時所要求的就是這批貨,不予退貨。因雙方無購買合同及相關證據,雙方陳述細節分歧較大,不能判斷究竟是誰的過錯。經過工作人員耐心細緻地調解,本著互諒互讓、最大限度降低損失的基礎上,最終雙方同意,由商家少收消費者一定限度的貨物款,雙方均表示滿意。

  為此,消協人士提醒廣大消費者,在不少消費糾紛中,由於只有簡單的購物憑證,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增加維權難度。所以,在購買建材時最好找信譽好的商家,在購貨憑證中,消費者應該要求商家註明商品的成分、材質、顏色、規格等具體資訊。此外,消費者應該問清商家能夠提供的售後服務,比如:退換的條件、期限、方式等,並在購物憑證中書面説明,為可能發生的糾紛提供維權證據。經營者也應詳細了解消費者要求,如實告知商品的具體資訊,避免發生糾紛,給自己和消費者帶來麻煩,影響商店的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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