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編外員工無職業年金福利
- 發佈時間:2015-04-14 08:34:21 來源:南昌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13日電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和非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在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時將實行不同的基金積累方式和投資運營方式。前者將採取“記賬式”繳費,可以分散繳費壓力,而後者需要根據自身收益籌措資金,由於經營狀況的差別,部分單位壓力巨大。
《辦法》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辦法》確定了基金的積累方式:職業年金基金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單位繳費按照工資總額基數的8%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直接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從目前出臺的養老金並軌系列方案,以及基本工資調整、職業年金辦法可以看出,現有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員工,無需擔心自己的養老保障問題。但是,對於大量事業單位的“非事業編”員工,本次改革帶來的益處並不清晰。
“編制外”事業單位員工將不能享受職業年金福利。專家認為,職業年金普遍強制建立後,編制內外員工待遇反差很大,會出現新的不平衡,這會促使政府扶持企業年金髮展,倒逼企業年金規模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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