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約談二十九家超排企業 整改不達標將按日計罰
- 發佈時間:2015-04-13 16:48:00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通訊員岳靚 楊琳 記者肖穎西安報道 陜西省環保廳日前對全省29家污染物嚴重超標企業進行了約談,要求約談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整改不達標的將按照新《環境保護法》進行按日計罰。
污染物最高超標排放22.88倍
據了解,本次約談的企業是通過陜西省今年前兩個月對234家重點監控企業自動監控數據統計匯總後發現的,其中涉氣企業25家,涉水企業4家。
統計顯示,29家企業中,西安市1家、寶雞市1家、咸陽市5家、銅川市1家、渭南市4家、延安市1家、榆林市10家、韓城市6家。其中神木縣騰遠煤化工有限公司排放二氧化硫最大折算濃度為2388.119 mg/m3(排放標準100mg/m3),超標22.88倍,為超標最大倍數。陜西三秦能源群生發電有限公司排放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濃度為111.276 mg/m3(排放標準100mg/m3),超標0.11倍,為超標最小倍數。
陜西華電瑤池發電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由省環境保護執法局查處;彬縣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等20家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由市級查處。
在約談會現場,污染企業代表表示,會查明污染現狀、制定措施、制定整治方案,做到達標排放。
多數涉及小火電和焦化行業
記者發現,本次約談的超排企業中大多是火電、焦化、水泥、煤化工等企業。
陜西省環保執法局負責人馬小現表示,這次約談的超排企業,有些是該淘汰的落後産能,有些是整改技術不到位,有些是處理技術遠遠落後。此次通報的29起環境違法問題,多數涉及小火電和焦化行業,這些小火電機組僅佔全省總數的1/10,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就佔全省一半,長期超排且無力支付高成本的改造經費。根據今年陜西省政府相關部署,這些小火電機組將於年內全部整改。
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環境違法問題,陜西省將依法採取限制生産等處罰措施,責令企業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作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企業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行為進行高限處罰,對長期違法排污的行為實施按日計罰。
陜西省環保廳要求,各企業負責人要認真分析本單位産生超標排放的原因,制定切實可行整治方案,確保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務,污染物達標排放。重點排污單位也應遵守新《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如實向社會公開重要污染物的名稱及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重量,超標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對不按照要求公開資訊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依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