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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監部門:功能飲料不能代替飲水

  • 發佈時間:2015-04-10 09:44:24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福州4月10日電(記者陳弘毅)市場上各種“功能飲料”“保健飲料”琳瑯滿目,消費者選購、飲用時有何注意事項?福建省食藥監部門提醒,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飲料要按照説明書飲用,功能飲料不是對誰都適合,也不可用功能飲料代替水食用。

  福建省食藥監局提醒消費者,功能飲料是指通過調整飲料中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調節人體功能的飲料。《中國軟飲料分類標準》中將功能飲料劃分為三類,即營養素飲料、運動飲料和特殊功能飲料。營養素飲料含有一定的指人體日常活動所需的營養成分,運動飲料含有電解質能很好地平衡人體的體液,而我國僅少數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飲料取得保健食品身份。

  福建省食藥監局提醒,功能飲料不能代替水。水是人體維持正常生理活動的重要營養素,除了它自身的營養素外,還起著溶化、吸收各種營養素、排出機體各種代謝廢物、參與體溫調節等作用,因此功能飲料不能代替水食用。

  功能性飲料也不是誰都適合。營養學家認為,功能性飲料一般是在水里加入了維生素、葡萄糖、礦物質、電解質、賴氨酸、牛磺酸等成分。這些成分有一定的抗疲勞和適量補充鈣、鉀、礦物質、電解質等作用,比較適合特定需要人群食用。

  此外,對於取得保健食品産品註冊批件的功能飲料,包裝上有規定的適用人群、不適用人群和每日飲用劑量,消費者應嚴格按照規定飲用該類功能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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