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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參與前你讀懂這些了嗎?(下)

  • 發佈時間:2015-04-10 01:31:32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東股權眾籌是否激發了大家的創業夢想?即使沒有時間、經歷,也可以拿出一些錢來做股東?事實真的有這麼美好嗎?“幾千元投資當老闆,月月拿分紅。”這樣看上去很美的宣傳口號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真有這種好事?股權眾籌也在經歷了混亂之後,進入了爆髮式增長期。

  而在火熱的市場下,風險控制,項目定價和退出機制,仍是股權眾籌不可回避的問題。

  風險:如何控制

  股權眾籌分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的私募(非公開發行方式)股權眾籌和面向普通大眾投資者的公募(公開發行方式)股權眾籌。從國外的實踐看,合格投資者制度是私募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對投資者準入和投資者適當性進行要求,是私募市場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慣常做法。因此,在參與規則中也設置了一定的投資者門檻,也是保護投資人權益的方式。

  除去類似于團購、提前訂貨的“集體訂單”形式的眾籌不表,人們關注更多的還是“股權眾籌”這種模式。在這個類目下,大家關注的比較多的是天使匯和大家投兩個股權眾籌平臺。“但這兩種方式也帶來了一個問題,既然是合夥制,就很容易觸動非法集資這根紅線,這是我們未來要考慮的監管問題,怎樣把握住底限。”對此,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處長伍旭川這樣説。

  “眾籌還有一個私募的特徵,我想,是不是可以借鑒一下國內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方法,或參照國外同行的做法,他們有很好的相對透明的資訊披露和發行方面的要求。”伍旭川介紹,可以考慮把這些方面結合在一起,探索出適合眾籌的監管方法,以便更好地發揮它的作用。

  為了防範風險,確定投資人的準入門檻是一種方法。去年12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起草了《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該徵求意見稿就股權眾籌監管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界定。隨後,可能是市場反應對投資人要求過高,又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辦法》降低了投資者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要求,從不低於100萬元降至不低於10萬元;金融資産方面,從不低於300萬元降至不低於100萬元,或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個人)——此前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規定為50萬元;取消了凈資産不低於1000萬元的要求(單位)。

  監管部門對於這部辦法怎樣評價?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服務二部副主任王曉慧則表示,中國證券業協會正在研究起草的自律規則是專門針對私募股權眾籌平臺的自律管理規則。從境內外的監管實踐看,合格投資者制度是私募市場的基礎性制度,對投資者準入和投資者適當性進行要求,是私募市場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慣常做法。在協會正在研究起草的規則中也設置了一定的投資者門檻。這是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規範、引導和推動私募股權眾籌行業健康發展。

  定價:誰説了算

  普通投資人感興趣的眾籌,機構怎麼説,他們會買賬嗎?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新三板研究院院長程曉明表示,眾籌不能解決定價問題。“眾籌能不能解決問題?股權融資的問題根本是定價問題,怎麼解決定價問題?交易。”

  要給公司市場的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確定融資價格。為什麼上來討論融資,都是基於實際的交易價格打八九折。雖然公司沒有上市,但是為什麼大家還要買,是因為大家預計公司上市以後會比發行價格高。眾籌不管是私募、公募,説到底是一級市場的問題。可是沒有二級市場的支撐,是不會有一級市場的。眾籌要通過交易定價問題。

  “眾籌解決不了定價問題,比如眾籌搭建一個平臺來投資企業,問題是用多少錢來投資?”在程曉明看來,快速發展資本市場仍是重點問題。“如果我們的註冊制不解決上市節奏的問題,每年還是控制一兩百家,我覺得註冊制的效果會大打折扣,某種意義上,這樣的註冊制解決不了重要問題。股權融資基本上解決的都是制度上的問題,如果企業上市沒那麼困難重重,那麼企業肯定都跑到證券市場來了。”

  退出:還很難説

  無論是怎樣的投資模式,能否賺到錢都是最終的衡量指標。而股權眾籌,在面對眾多或許並不那麼“專業”的投資人時,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中山證券信用交易總部總經理劉波則表示:“股權眾籌平臺的核心主要有兩個,一是風控,二是要設計退出機制,沒有退出機制。”在股權眾籌的門檻上,現在固定的門檻可能有點兒過高,我建議既然為了防範風險,可以讓每筆投資的金額不超過個人金融資産的三分之一,或者不超過總資産的二分之一,或者不超過年收入的幾分之一,這樣可以分散風險。

  劉波建議,在股權眾籌方面設立一個完整的退出機制,一個業務要想形成閉環,從開始投資到中間的風控管理,到最後的成功退出,是要靠一個完整的機制來實現的。要對股權眾籌設計一個完整的退出機制,可以考慮在一個平臺上允許有限制地小範圍地做一些轉讓。

  2014年國內眾籌監管動態發展匯總時間事件主體事件概述事件詳情2014—3—20中國人民銀行眾籌歸證監會監管,下一步針對眾籌將出臺更明確地細則3月19、20日兩天,央行連續組織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CEO、高管與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專家對即將出臺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辦法進行座談討論。2014—5—15證監會在一線城市調研,為6月可能公佈的股權眾籌管理辦法做準備證監會組織座談會,向各眾籌企業詢問行業發展中遭遇挑戰,對未來可能給股權眾籌劃定紅線。此次依然在“股東人數限定在200人之內、非公開發展”範圍內討論。2014—5—26證監會證監會近期將會發佈關於股權眾籌正式的法規、法令證監會在調研中透露,下一步將股權眾籌正式納入到證監會監管的範圍之內,股權眾籌可能會存在準入門檻,並且對融資金額設置上限,將股權眾籌與VC、PE區隔開來,定位更加草根化。2014—6—6證監會國內首份規範眾籌行業發展的融資管理辦法即將於本月出臺管理辦法將劃清眾籌和非法集資的界限,對眾籌給予明確的定義,此外,新政出臺將對文化眾籌模式産生一定衝擊,文化産品眾籌發展將進入緩衝期。2014—6—29證監會眾籌細則將推遲至年底出臺證監會對於股權眾籌的發展方向給予了積極的定義,股權眾籌監管細則或將延遲至年底出臺。2014—11—202014世界網際網路大會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央行正在牽頭制定關於促進我國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不久就會正式頒布。據知情人士透露,各部委職能將劃分為:央行負責第三方支付清算和網際網路金融協會的監管;銀監會負責P2P行業的監管;證監會負責眾籌模式的監管。2014—11—27證券業協會、證監會股權眾籌監管辦法已形成初稿,將適時出臺

  中證協目前已開始著手研究籌建股權眾籌專業委員會,並將在股權眾籌監管辦法的基礎上,出臺包括股權眾籌備案管理辦法、業務指引在內的配套規則。由央行牽頭的《網際網路金融監管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正在制定過程中,將在上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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