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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賣家強行推送促銷廣告 加強電商監督迫在眉睫

  • 發佈時間:2015-04-09 09:3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電商大軍突飛猛進,市場競爭也日益激烈。為了從激烈的競爭中突圍而出,不少商家重視宣傳行銷,開啟短信廣告轟炸模式,向消費者發送促銷資訊。而這其中的大多數短信,一經推送就不能退訂。一網購就被促銷短信纏上的經歷,讓消費者們不勝其煩。

  促銷短信猶如“牛皮癬”般不約而至的亂象背後,折射出了電商平臺內部監管的缺失。此類騷擾短信勢頭攀升,消費者怨聲四起,影響網購氛圍。電商作為第三方服務平臺,對此難辭其咎,為整治亂象,電商平臺“對症下藥”已是迫在眉睫。

  網購促銷廣告不斷,消費者直呼“傷不起”

  “報小主!小店春季新款即日起8折優惠”、“滿200立減50,限時搶購開始啦!”、“您上次買的面膜用完了嗎?現在又有低折扣啦!”……這些種類繁雜的促銷短信,相信不少網購達人都已習以為常。據《中國之聲》報道,最近有一位不堪網路賣家廣告侵擾的消費者王女士反映,她在一次網購之後,不斷收到商家發來的短信廣告。當她按照短信提示,發送“TD”退訂短信,卻收到短信回復“申請處理失敗,請撥打客服電話或者登陸官方會員專區更改個人資料”。

  按照此回復,王女士若想自主退訂該商戶短信廣告,還應先成為該店會員後,通過修改資料才能最終退訂短信。對此,店舖客服方面表示,由於王女士不是會員,並未綁定資訊,客服無法查看退訂情況,只能向上級反映情況。

  面對如此輾轉複雜的退訂程式,相信不少消費者只好作罷,繼續忍受商家的騷擾。對此,在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邱寶昌表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29條最後一款有明確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請求或者明示已經拒絕的,不得發送商業資訊。而商家方面,未經消費者同意發送商業資訊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此外,在退訂環節設置註冊會員等門檻,需消費者等候時日再給出回復的行為,更是涉嫌強制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電商屢屢越線,膽量何來?

  事實上,短信廣告並非剛剛興起的電商行銷手段。作為商家宣傳造勢的手段之一,短信廣告若能徵得消費者同意,得到合理應用,這無疑對商家和消費者都有百利而無一害。但歸根究底,是何誘使電商屢屢越線,強制向消費者發送短信廣告?綜合看來,短信廣告亂象後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其一,廣而告之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驅使。在全民網購時代裏,即便是商家擁有叫好叫賣的産品,也難以從成千上萬的同類産品中脫穎而出,譜寫“酒香不怕巷子深”的佳話。故此,行銷推廣成為每個電商都必須精心準備的功課。而這其中,短信廣告絕對算是一種一本萬利的行銷手段,“一對一”地強行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消費者精準地接收,並通過俏皮的用語、低價的折扣吸引消費者前來選購,賺得盆滿缽滿。

  其二,電商平臺對短信廣告監管尚不明朗,處灰色地帶。針對商家強行推送短信廣告的行為,淘寶和天貓客服人員表示:“目前沒有這樣的投訴類別。如果不想接收促銷資訊,可以自行聯繫商家進行處理。”從此可以看出,電商平臺明知商家強行推送廣告的行為存在,卻未曾進行管理,約束商家行為,默許灰色地帶的亂象叢生。

  清除監管“灰色地帶”已迫在眉睫

  如今,網購商家強推短信廣告,取消不了,退訂不成,已經嚴重影響了消費者的網購體驗,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若電商平臺對此不加以監管,長久以往將會損害整個電商行業的健康發展。

  首先,強化電商平臺責任,清掃監管灰色地帶。針對商家的此類違法行為,有專家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和新《消法》的規定,電商平臺若視而不見,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電商平臺更應履行監管職責,完善平臺規則中的相關規定。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聯合工商部門對屢教不改的違規商家予以懲處,肅清行業亂象。另一方面,推進行業自律協會,搭建商家“自我管理,互相監督”的模式,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其次,商家應回歸服務本質,注重消費者購物體驗。正所謂生財有道,商家的促銷讓利固然會受到消費者的歡迎,但仍需注意方式方法,在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的前提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促銷活動,才能真正得到“上帝”們的青睞,將生意越做越大,將荷包越裝越滿。

  最後,對於消費者而言,下載手機安全軟體攔截商戶發送的短信廣告,只能起到“防守”作用,並不能真正堵截騷擾行為的根源。因此,消費者還應轉變沉默態度,敢於向商家、電商平臺反映及投訴,從源頭上堵截這些登堂入室的“不速之客”,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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