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飛機最容易觸犯的5條法律
- 發佈時間:2015-04-08 08:31:10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與旅客建立良好的關係一直是航空公司的工作重點,但天氣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航班延誤,卻成為近年來旅客對航空公司表示不滿的主要原因,旅客霸機、大鬧機場等極端行為更是屢見不鮮。然而,在“空怒一族”大鬧為快之時,他們可能已經觸犯了法律,還可能涉嫌犯罪。今天我們就來普及一下旅客可能因一時衝動而觸犯的法律法規。
法律一:面對航班延誤,旅客常常拒絕下飛機以表示抗議。其實,這已經違反了《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根據該《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旅客拒絕下機屬於強佔航空器,霸機者將被強制帶離,並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以500元以下罰款。首要分子將處以最高15日的行政拘留。
法律二:面對航班延誤,旅客可能做出更加過激的行為,滯留在機場控制區,甚至衝上飛機跑道。除《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外,《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旅客擾亂機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罰款或拘留。
法律三:有的旅客在情緒焦躁的情況下,會做出打砸機場的行為,更是觸犯了《刑法》。《刑法》第291條規定,聚眾擾亂民用航空站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四:在密閉的機艙裏,往往空勤人員成了旅客發泄的對象,空姐、空少被打的情況時有發生。《刑法》123條規定,有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即對飛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員使用暴力,危及飛行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後果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五:國際航空運輸協會一直在強調加大對“空怒一族”行為的懲治力度。無奈各國法律不同,無法達成共識。但是有“航空刑法”之稱的《東京公約》規定,機長有權力對犯有罪行或做出某種行為的人採取必要的看管措施。也就是説,如果機長認為旅客的行為有礙飛行安全,有權力將旅客請下飛機。(東航機務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