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發佈
- 發佈時間:2015-04-07 00:29:1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務院辦公廳6日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辦法》規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職業年金基金採用個人賬戶方式管理,實行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其中個人繳費實賬積累,單位繳費部分依單位性質而定。
《辦法》確定了對於基金的積累方式。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4%,由單位代扣。
《辦法》的推出,意味著我國養老“並軌”又向前推進了一步。那麼,職業年金是什麼,何時開始繳納,12%繳費的比例意味著什麼,錢又從哪來呢?
何時開始繳納
“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今年就會繳納,與機關事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是同步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
“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金維剛説。辦法明確,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承擔。
金維剛介紹,養老“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及其人員都要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發放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是一致的,這部分養老金的替代率(佔在職工資的比重)不會超過60%,而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替代率在70%至90%。
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不降低,職業年金將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通過投資運營等,預計能將替代率提高20個百分點以上。
“養老‘並軌’改革成功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收入不出現大幅下降。”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説,“通過綜合測算,個人繳費4%、單位繳費8%的職業年金可以滿足上述條件,與基本養老金一道成為養老體系的兩大支柱。”
繳費基數是什麼
“我最關心的就是繳費基數是多少!”國家某部委的公務員王欽任職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資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補貼。“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資繳費,那就虧大了。”他説。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繳費基數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和已經規範後的津補貼;對於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補貼以及績效工資。
“改革性的補貼、獎勵性的補貼暫時不納入繳費基數。”這位負責人説。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同步進行。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按照工資不同組成部分的功能定位,合理的工資結構應該是基本工資佔主體,其他工資項目為補充。”李忠説,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準,並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
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3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目前,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錢從哪來
建立職業年金,一個繞不開的問題是:錢從哪來?
辦法規定,對於財政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部分由財政支出,根據單位提供的資訊採取記賬方式,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佈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工作人員退休前,本人職業年金賬戶的累計儲存額由同級財政撥付資金記實。
而對於非全額供款的單位,單位繳費由單位實際承擔,採取實賬積累。由此形成的職業年金基金實行市場化投資運營,按實際收益計息。
“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所以要建立職業年金制度,財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説。
這樣會不會造成新的不公平呢?
“這一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地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胡曉義説。
陳步雷也認為,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最大的區別在於職業年金具有強制性,而企業年金的建立是企業的自願行為。當前實施職業年金的重要原因,在於為養老保險“並軌”減少改革阻力,在短期內確實會帶來一些問題,解決之道還在於完善企業年金。
“隨著人才競爭日益激烈,企業為吸引人才,會在企業年金等方面給予職工更好的待遇。”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説,國家也會逐步出臺一些政策,鼓勵企業為職工繳納企業年金,“越來越多的企業建立起企業年金之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替代率也會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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