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為何總在四月四日—六日變動
- 發佈時間:2015-04-05 01:30:37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天津4月4日電 (記者周潤健)又是一年清明至。同去年一樣,4月5日迎來2015年的“清明”。但一些細心的公眾同時也發現,已經過去的2012年和2013年,以及即將到來的2016年和2017年的清明日期卻都是4月4日。這是怎麼回事?
清明是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這也決定了清明的時間與太陽的運動密切相關。據天文專家介紹,自清代開始,定以春分點為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作15度定為一個節氣或中氣,二十四節氣因而為24個特定的時刻,而非特定的24天。
然而,一個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幾近一天,為修正之,西曆曆法中有“閏年”制度,每四年會多出2月29日一天。
天文專家表示,節氣時刻的順延,有時會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多了一天的閏年也會使得節氣時間發生改變。當然,不管如何變動,節氣的日期差異只會在3天內。
天文專家指出,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的説法,但公眾千萬不要因此就認為清明就固定在4月5日這一天。事實上,清明在陽曆中的日期會在4月4日、4月5日和4月6日這三個日子中變動。
一項統計結果表明,在1582年採用現行西曆至2100年的518年中,清明在4月4日的為219年,4月5日的為281年,4月6日的只有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