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新安排”威力有多大
- 發佈時間:2015-03-26 11:29:22 來源:南昌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近日從中央組織部獲悉,中組部在去年底已對做好2015年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國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已基本完成了個人有關事項的集中填報工作。
根據“新安排”,中組部將擴大隨機抽查比例,從今年1月起實行“凡提必查”制度,進一步加大抽查核實力度,並建立幹部誠信檔案。
“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如何運轉,效果怎樣,威力有多大?記者用數字和實例進行闡釋。
◎數字一◎
150萬
領導幹部簽“承諾”書
要求政府公職人員申報財産等個人事項,在許多國家是通行的做法。我國的集中探索和實踐主要依據是2010年5月中辦國辦修訂印發的《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根據規定,我國的報告主體是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據統計,2014年全國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達150萬名。
按照要求,今年填寫報告事項需要簽“承諾”書,確保所填內容已與家人進行了認真核對,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數字二◎
14項
“家事”“家産”要申報
在報告內容方面,我國要求領導幹部報告的事項內容有14項之多。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項,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涉及“家産”方面的有6項,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産、投資等情況。
據了解,這些事項中還包括很多子項和需要勾選的項目。比如,房産資訊要細化到具體地址和交易價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産情況一項中,關於房産來源,就需要寫明是購買、繼承、接受贈與還是其他來源。在報告持有股票的情況時,還需要填寫股票名稱及代碼、持股份額等。
◎數字三◎
隨機抽查比例提高到10%
2014年1月,中組部印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在全國正式啟動抽查核實工作,亮出了兩把“利劍”——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隨機抽查體現普遍性,每年集中開展一次。重點抽查體現針對性,對擬提拔的考察對象、擬列入後備幹部人選對
象、群眾舉報反映的對象等進行核實。
中組部2015年工作“新安排”明確提出,在去年基礎上,還要將隨機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同時突出抓好重點抽查,從2015年1月起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凡提必查”, 防止幹部“帶病提拔”。
◎數字四◎
“五個一律”
讓“裸官”無處藏
制度規定,檢查結果的運用堅持“五個一律”:即凡是填報不規範或錯報、漏報的,一律要求重新填報或限期補報;未如實填報的,一律要求領導幹部本人作出説明;有意瞞報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後備幹部人選;發現違規問題的,一律責令其限期改正;涉嫌違紀違法的,一律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
中組部“新安排”還規定:要研究細化抽查核實結果處理政策。重點針對故意欺瞞組織、不如實報告的行為,以及家庭房産、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問題,明確政策界限,細化處理規定。
隨著這一制度大網的拉開,“裸官”難以藏身。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