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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用戶同意 通信商擅開增值業務

  • 發佈時間:2015-03-25 14:12:00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聊城一通訊公司在未經消費者劉先生同意的情況下,為其開通了收費業務,並連續收費數月。經消協協調,該通信服務商最終返還劉先生500元現金。

  3月13日,家住聊城市區的劉先生在家中上網時,查閱了自己的話費消費情況,競然在消費單上顯示“法律顧問諮詢費用”10元,劉先生再查閱前幾個月的話單,均有10元的法律顧問諮詢費。於是找到某通信運營商的客服部。客服工作人員查看後説是劉先生自己定制的增值業務,而劉先生卻堅持從來沒有訂制過這項業務。3月15日,劉先生將此事投訴到聊城市消費者協會。

  經過調查得知,該通信運營商以短信形式給劉先生的手機發過短信提示,劉先生沒有看過,而通信運營認為劉先生默認了。所以在劉先生的話費帳單上每個月都顯示10元的法律顧問費。這項業務並非劉先生自己訂制,而是通信運營商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通的。經市消協協調,該通信服務商返還劉先生500元現金。

  據介紹,通信行業有時會向用戶推薦新業務,免費試用期滿,運營商給用戶發出提示短信,詢問業務是否取消。另外,也有運營商未經用戶本人同意,便為用戶開通新業務以吸取資費。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提醒,遇到類似情況,市民應積極維權,同時保留好證據。(記者 謝曉麗 通訊員 張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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