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外長敦促烏當局立即落實新明斯克協議規定
- 發佈時間:2015-03-22 07:13: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莫斯科3月21日電(記者張繼業)俄羅斯外長拉伕羅夫21日表示,希望烏克蘭當局遵守新明斯克協議,立即落實協議中的有關規定,將針對烏東部衝突地區的臨時性特殊地位法變為永久性法律。
拉伕羅夫當日在俄電視節目中表示,基輔當局堅持主張只同符合烏政府條件選舉出的地方自治機構領導人商談特殊地位法的實施,是毫無意義的,其真實目的是將特殊地位法拖延到烏政府軍控制東部地區後實施。
拉伕羅夫指出,烏議會在最近通過的決議中呼籲聯合國和歐盟向烏東部地區派遣維和部隊,是烏沒有履行新明斯克協議中的責任而採取的障眼法。俄方相信,在衝突雙方尚未同意的情況下,聯合國和歐盟不會派遣維和力量進入烏克蘭。俄方將採取措施應對烏議會通過的決定。
烏克蘭議會去年9月通過了關於在頓涅茨克州和盧甘斯克州某些地區實行地方自治的臨時制度法(特殊地位法)。烏議會本月17日表決通過由總統波羅申科提交的特殊地位法修正案,規定東部某些地區只能在舉行地方選舉後才可享受特殊地位。修正案還規定,只有在“所有非法武裝及其軍事裝備撤離烏克蘭領土”後,在選舉過程“不受非法干涉”的情況下,才可舉行選舉。選舉應該在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等國際組織派出的觀察員監督下舉行。
2014年9月5日,烏克蘭問題三方聯絡小組(烏克蘭、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俄羅斯)與烏克蘭東部民間武裝簽署了包含12點內容的《明斯克議定書》。今年2月12日,三方聯絡小組與烏克蘭東部民間武裝簽署了名為《履行明斯克協議綜合措施》的文件,媒體廣泛將其稱為新明斯克協議。新協議增加了將針對烏東部衝突地區的臨時性特殊地位法變為永久性法律、進行以中央放權為宗旨的烏克蘭憲法改革、可組建地方警察隊伍等符合烏東部民間武裝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