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貿試驗區 因“海絲”有獨特優勢
- 發佈時間:2015-03-21 09:34:03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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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桓,男,1955年出生,國務院參事、教授、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清華大學、北京大學MBA、MPA主講客座教授。
本報訊(記者 陳泥)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了今後十年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及其實施路線。在“新常態”下,中國宏觀經濟發展面臨怎樣的機遇和挑戰,新一輪財稅改革對企業來説又意味著什麼?昨日,在中國財稅研究院、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政府主辦,陽光財稅承辦的一場主題論壇上,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國務院參事劉桓教授就近期中央宏觀經濟調控的政策取向,以及中央對産業結構調整、推進城鎮化進程、打造“一帶一路”與自貿試驗區對外開放新格局等重大問題的認識,與福建九地市企業家們做了分享。
“目前中國所處的宏觀經濟環境,可以歸納為‘經濟增長速度換擋期、改革陣痛適應期、結構調整磨合期’。”劉桓指出,在“新常態”下,財稅改革必將被提到前有未有的戰略高度。因為只有科學的財稅體制,才能為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談“一帶一路”】
福建自貿試驗區處於“海絲”南線開端
上海自貿試驗區設立一年多後,去年12月12日,國務院決定,在廣東、天津、福建特定區域再設三個自貿試驗區。“巧合”的是,新獲批的三地自貿試驗區,都是實現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支點,且都有重要的港口,是連接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橋頭堡。
“相對於1980年代的經濟特區、目前的自貿試驗區而言,‘一帶一路’是中國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新舉措。”劉桓認為,“一帶一路”的發展理念較之“自貿試驗區”,具有更為深遠的戰略意義。“1980年代的特區,主要是以加工貿易為主,引進當時先進的設備,大進大出,兩頭在外;目前的上海自貿試驗區模式,著重于金融等服務貿易的發展,為內地經濟市場化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而‘一帶一路’的核心,則是統籌國內外兩個市場,産能、勞務輸出與資源、技術引進並重,從而為中國經濟的長遠發展謀篇佈局。”他説,“一帶一路”是中國提出的並主導的,適應亞洲發展的新型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模式,它不僅僅是商業通道,也是跨境區域性經濟體,同時還將成為我國重要的資源和能源補給線。
劉桓認為,加快建設廣東、天津和福建自貿試驗區,是加快實現“一帶一路”戰略的重大舉措。而處於“海上絲綢之路”南線開端的福建,要在功能定位上主動區別於天津、廣東,就必須充分發揮對臺的優勢,與台灣通力合作,在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基礎上打造“大中華經濟圈”。
【談個稅改革】
可實行綜合稅率為個稅整體改革打基礎
稅收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杠桿,然而在中國,這一杠桿在調節高收入群體前卻有些“失靈”。2011年我國曾將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調至3500元,劉桓介紹,國家統計局今年1月發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CPI)比上年同期上漲2%,已經連續36個月下降。他分析,這意味著隨著通貨膨脹和物價的升高,公眾的收入相當於有所縮水,而個稅起徵點並沒有隨著CPI的上漲而提高。
“中國對個人所得稅目前實行分類、分項所得為主的管理辦法,但由於部分基礎數據缺失,不利於準確掌握納稅人的收入,容易産生‘逆向調節’——工薪階層交的稅比富裕階層交稅還多的現象。”劉桓表示。
他提出,如果受限于徵信體系不健全、公民個人報稅不積極以及其他技術難點等因素,全面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確有難度,有關部門考慮到收入相同個人的家庭負擔不一的實際情況,可考慮先試點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部分所得先綜合起來,實行一套綜合的稅率,為個稅整體改革打下一定基礎。
【談樓市走向】
房地産稅短期內無出臺實施的可能
關於房地産稅的實施,近年來坊間一直眾説紛紜。劉桓認為,目前中國房地産市場需求仍以剛需為主,國家也仍鼓勵民眾保障性住房和改善型住房發展。在規範房地産行業發展的過程中,要注意防止調控過度,應區分各類房地産的不同功能和性質,分類指導,不能“一刀切”。
按照我國相關規定,增加原有稅種的稅負相對容易,但要新開徵稅種則較為複雜。劉桓表示,首先目前房地産稅的相關草案尚未公佈,公佈後也要歷經全國人大的多次討論審議。即使全國人大通過後,也很可能要擇機推出。短期內恐怕還沒有出臺實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