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團購不給發票 違法!
- 發佈時間:2015-03-20 03:53:10 來源:石家莊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路團購不給發票違法!■市民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舉報
□本報首席記者 靳曉磊
網路團購作為一種新型的消費模式,以其便捷、實惠的優勢,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不少團購網站也紛紛登陸我市,為市民提供了越來越豐富的産品。但團購在給消費者帶來更多實惠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近日,市民張先生在一家飯店用餐時,因為使用了從網上團購的團購券,該飯店竟以團購利潤低為藉口,拒絕提供發票。對此,市地稅工作人員指出,商家不開具發票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市民可撥打“12366”舉報。
團購不給開發票?
近日,張先生在一家團購網站上,團購了市內某飯店的團購套餐。當時,他通過網上支付向網站支付了258元,購得那家飯店標價481元的套餐券。
隨後,張先生和家人來到這家位於育才街的飯店用餐。經過飯店認證後,張先生使用團購券和家人進行了消費。吃完飯後,張先生習慣性地向飯店服務員索要發票。對方卻説,因為是團購,所以都不開具發票。
“為什麼不給發票?”面對張先生的質疑,飯店工作人員解釋説,因為團購收的只是成本價,幾乎沒有利潤,所以不開發票。還有,團購需要和團購網站分成,因此團購的消費都不開發票。
張先生對飯店的解釋並不滿意。後來,他在和朋友們聊天時發現,不少人都有過這樣的遭遇。多數商家都以團購項目優惠多為由拒開發票,有的商家甚至都不解釋,讓消費者諮詢團購網站。
網站表示可幫助協調
參加團購的飯店都不提供發票嗎?近日,記者通過大眾點評、美團等團購網站,隨機找了我市5家有團購套餐的飯店,並以顧客的身份進行諮詢。其中,4家飯店表示不為團購顧客提供發票,只有渝鄉辣婆婆一家表示可以提供發票。
對商家的這種行為,團購網站如何對待?隨後,記者撥通了美團的客服電話,根據語音提示,進入該網站專門提供的有關發票糾紛解決渠道。客服人員表示,因為團購網站不是最終收費方,所以不負責提供發票,消費者應當向實際收費的商戶索要發票,但如果商戶不提供,網站可以出面協調。
之後,記者又電話採訪了幾家團購網站,他們均表示消費者有權向商戶索要發票,如果商戶不願意提供,可以及時聯繫他們。他們會儘量和商戶協調,如果協調不成,他們可以向消費者開具網站收入那部分的發票。
商家不開具發票違法
“對這種情況,商家應按實際消費金額開具發票。”昨日,記者就此諮詢市地稅部門工作人員時,得到了這樣的回答。她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商家應向消費者開具發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至於個別商家藉口消費款是支付給網站的説法,稅務人員指出,表面看,消費者將款項支付給了網站,但實際上,網站是把這筆款項轉給了商家。商家僅是按照總價的一定比例,支付網站相應費用。這個過程中,商家為消費者開具發票的義務沒有改變。
這位稅務人員表示,不論消費者是將錢支付給團購網站,還是直接支付給商家,商家都應該按實際消費金額給消費者開具發票,如不開具發票就屬於違法行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進行處罰。
她提醒,如消費者遇到這類拒開發票的商家,可及時撥打我市“12366”納稅服務熱線投訴。同時,消費者要注意保留好消費小票、銀聯刷卡單、刷卡部分開具的發票和網購訂單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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