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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四大電力公司正式決定報廢5個老化核反應爐

  • 發佈時間:2015-03-17 09:5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3月17日電 據日本媒體報道,鋻於要保障老化機組安全運轉花費巨大,日本關西、中國、九州和日本核電四大電力公司日前正式決定,將終結五個核電站的發電爐運營,即“廢爐”。上述企業預計將於本月17至18日向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説明。

  據報道,自2011年東京電力公司所屬的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後,日本在核電方面的安全標準進一步提高。為滿足相關要求,電力公司投入了更多費用,成本也隨之提高。因資金方面等原因,有關電力公司最終決定對部分核電發電爐予以廢除。

  按照日本核電使用的有關法律規定,核電發電爐的使用年限原則上為40年。根據此項規定,日本電力公司決定廢除核電發電爐尚屬首次。

  據悉,此次即將終止運營的五台發電爐包括位於福井縣的關西電力公司的美浜核電站1、2號機、日本核能發電公司的敦賀核電站1號機、島根縣的中國電力公司所屬的島根核電站1號機,以及佐賀縣的九州電力公司的玄海核電站1號機。這些發電爐投入使用時間分別在1970-1975年之間,到2016年7月均將超過40年。

  報道稱,四家電力公司擬於本月19日上報日本經濟産業省。此後,電氣事業聯合會會長八木誠將進行詳細説明。鋻於日本政府正在推進核電站重啟的基礎上,展示推進老化機組報廢、提高安全性的積極姿態,4家電力公司做出上述判斷也是考慮到了日本政府的這一意向。

  據了解,島根1號機組于1974年開始運轉,輸出功率為46萬千瓦;美濱1號機組、2號機組的輸出功率分別為34萬千瓦和50萬千瓦;敦賀1號機組為35萬千瓦;玄海1號機組為55萬千瓦。對此,各電力公司認為,即將報廢的機組和新機組相比輸出功率較小,即使斥資確保安全後進行重啟也難以保證盈利。

  在日本新安全標準中,通常將機組運轉年限原則上定為40年。超期服役需進行比定期檢查更為嚴格的“特別檢查”。日本經濟産業省此前就已要求各電力公司在3月底前提交老化反應堆的應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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