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創業享稅收優惠程式簡化
- 發佈時間:2015-03-16 03:29:36 來源:長沙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訊(記者 周叢笑)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將更簡單更便捷。記者昨日從稅務部門了解到,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問題的補充公告》,進一步簡化納稅人享受創業就業稅收政策的條件和程式,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享受稅收優惠不再需要領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僅憑《就業創業證》即可拿到真金白銀。
以前高校畢業生要想享受創業就業稅收優惠,需要先憑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經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實認定,取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再向創業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就業失業登記證》,部分畢業生因為程式繁瑣而放棄享受稅收優惠。補充公告取消了申領《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這一前提條件,同時還簡化了申領《就業創業證》的程式。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享受稅收政策的,可憑學生證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託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代為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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