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中華民族的根脈
- 發佈時間:2015-03-14 08:31:33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有著悠久而厚重的歷史,散落在我國廣闊土地上的文物,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見證,也是民族精神的象徵。
然而,近年來,文物損毀案件頻出。有的是因為遊客的故意破壞,有的是因為意外失火毀於一旦,有的在城市建設中被夷為平地,有的在荒野中自生自滅。
針對城鄉建設中破壞、拆除文物的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的現狀,全國政協委員、國家文物局局長勵小捷提出了“建立國家文物督察制度,加強文物執法隊伍”的提案,並分析了文物保護面臨的挑戰和從制度上解決問題的手段。
現在文物保護的問題,主要是當前城鎮化進程中人與物的矛盾,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個是人與物爭奪空間的矛盾。在城鄉建設中,特別是在城鎮建設中,各地政府對文物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將文物保護視為經濟發展的絆腳石,為了土地開發利用,或公開或暗中破壞甚至損毀文物,為地方經濟建設讓路。
另一個是人與物在空間上脫離的矛盾。表現為大批農民進城後,很多村莊處於荒廢和半荒廢的狀態,本來散落在田間地頭、山腳河溝的古廟、祠堂、戲臺、古塔越來越脫離了農民的生活,失去了原本作為農民精神寄託或農間娛樂的功能,任其在自然中自生自滅,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毀盜的對象。
最後一個是人與物的數量匹配矛盾。表現為文物保護工作者難以展開對數量龐大的文物的保護工作。第三次文物普查結束後,全國登記不可移動文物近80萬處,而全國加上兼職的文物行政執法人員也不足萬人,保護工作力不從心。
鋻於上述問題,該提案提出了三項解決問題的舉措。
首先是建立國家文物督察制度,強化中央政府對地方文物保護工作的監督力度。這個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從頂層設計上加強了文物保護工作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可使地方政府加強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發揮文物的文化承載作用,與城鎮建設協調發展。
其次是要從技術手段,改進文物保護工作方法,建立兩個中心,一個是“文物違法案件舉報受理中心”,亡羊補牢,發現文物損毀問題及時處理;另一個是“文物資源核查監測中心”,防患于未然,杜絕文物損毀案件的發生。
最後是要加強文物執法隊伍的建設,建立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文物執法隊伍,對於破壞文物的行為要依法處理,讓文物違法行為得到應有的懲罰。
文物保護並不是文物局的事情,事關民族根脈,歷史見證。國家文物局還應充分發揮群眾的能動性,加強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的引導。每一個普通大眾都應在感受文物的傳統文化內涵的同時,成為文物的守護者、文物保護的參與者,文物違法行為的監督者,共同守護歷史根脈,傳承中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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