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怎麼回應“懲治司法不公”訴求
- 發佈時間:2015-03-14 02:31: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大觀察
對各級人大而言,一次及時而有效的剛性監督,對推進司法公正的效果,可能要比司法機關自我糾正十件甚至幾十件錯案都有價值。
這兩天,各代表團分別召開全體會議和小組會議,審議“兩高”工作報告。在審議過程中,“司法公正”無疑成了最熱詞,幾乎每個發言的代表都提到了這個詞。
在一個代表團的審議過程中,一名來自基層的代表發言時直言不諱地提出,在許多地方,普通民眾對司法信任度仍然不高,甚至出現了完全有理打官司也要四處託人的現象,“這是讓代表最感揪心的問題,也是各級司法機關必須正視的問題”。他的發言引起一名律師代表的共鳴,這位律師代表説,雖然各級法院、檢察院已經非常努力,但民眾對司法公正的感受仍不夠高,主要原因在於,當前民眾對司法公正的追求,已從僅僅對判決結果的關注,到整個案件審理過程的關注,“別説你的心思我們不懂,實際上,與大眾的要求相比,需要司法機關改進的地方確實還有很多”。
審議中,代表們達成的共識是,提高民眾對司法判決的公信力,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過程中必須攻克的一個難題。從有些媒體開展的輿情調查來看,人大代表對這個問題的關注,也可以説是真正反映了民聲。當然,不同領域代表在發言中對如何守護司法公正,觀點上不乏分歧和爭論。比如,司法機關到底應如何提升辦案品質,人大應如何發揮監督作用,司法的公眾參與當以什麼方式推進等等。
要想最大限度地抵達司法公正,首先要求司法機關著力提高辦案品質,這也要求司法機關和每個司法人員辦理案件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同時,要儘量讓每一個案件都能在陽光下審判,之於公眾對案件判決結果的質疑,要能夠給予合理解釋。
人大與司法機關的良好互動,也是守護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應當承認,在許多地方,對“兩院”工作的監督,人大的工作情況離民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面對一些重大冤假錯案,人大和人大代表也當有所反思,民眾呼聲是否積極給予了回應,人大監督是否已經到位。
今後,各級人大一方面要對司法機關依法辦案給予尊重和支援,同時,面對民眾懲治司法不公的吁求,也絕不能“你的心思我們不懂”,要根據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地開展監督工作。對於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可要求司法機關向社會公開做出解釋,並盡可能公開案件的所有資訊;對於群眾意見較大的某一類案件,可以啟動專項監督。尤其是,要激活特定問題調查、撤職等監督手段,對於在司法錯案中有重大責任的司法人員,要依法撤銷其由人大任命的司法職務,一次這種及時而有效的剛性監督,對推進司法公正的效果,可能要比司法機關自我糾正十件甚至幾十件錯案都有價值。
□朱恒順(全國人大內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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