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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給“差評”引來殺身之禍

  • 發佈時間:2015-03-13 07:57: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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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3·15”之電商投訴八大關鍵詞(下篇)

  關鍵詞【平臺責任】

  上榜理由:

  根據新消法第44條規定,電商平臺在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情況下,將會承擔連帶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現實中往往電商平臺提供了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等資訊,消費者仍然找不到經營者或找到經營者無法維權的情況屢有發生。

  案例

  賣家平臺被封維權無門

  2014年“雙12”期間,消費者吳女士在淘寶網以3760元的價格,買了兩件被商家宣稱為“白鴨絨”的羽絨服。在收到商品後,吳女士怎麼瞅“高價”買回的衣服也不像羽絨服,就狠心拆開了內膽,裏面的填充物只有像棉花一樣的東西。

  吳女士這才意識到被騙了。吳女士找到商家理論,對方卻稱退款太麻煩,讓她先付款給出好評,再通過支付寶返還費用,同時衣服也不用退了。吳女士信以為真,就把錢打給了對方。但第二天,吳女士仍未收到返款。等再次找該店詢問情況時,發現賣家已被平臺封停。由於賣家聯繫不上,吳女士找平臺申請退款,客服卻只是答覆她正在處理中。

  吳女士在生氣之餘報了警,公安部門稱立案需要提供賣家的詳細資訊,吳女士只得又找到淘寶詢問情況。淘寶回復稱不能提供賣家情況給個人,到現在也不能立案。

  關鍵詞【虛假折扣】

  上榜理由:

  我國價格法第14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很顯然,一些電商的價格忽悠手段,如先漲後降、高標低折、虛標原價等手法,主客觀上都符合價格欺詐的構成要件。

  如果您遇到上述情況,還等什麼,收集好相關證據,趕緊舉報維權吧。

  案例

  4.9折實際打的是8折

  消費者宋女士在2014年“雙十一”期間打算抄底購買化粧品,就到一家常去的淘寶店舖看看是否有活動,結果卻讓她大失所望。“一款標注‘雙十一’期間4.9折的水楊酸精華液,原價358元,乍一看打完折170多元,好像很划算。可我以前的購買記錄顯示,這個商品從來就沒賣過358元,平時也都是217元,其實真正的折扣也就是8折左右,這不就是虛假折扣嘛。”

  也有一些商品價格確實較優惠,但消費者卻無緣享受。金先生在“雙十一”期間購買了某品牌的電動牙刷,折扣讓他頗為滿意,但到貨後他才發現商品被“減配”了。因為擔心店家搞虛假折扣,金先生還特意將之前的頁面截圖保存以便比對。“我看之前的頁面,買這個牙刷還多送一個刷頭,到貨後我卻發現送的刷頭不見了。”他遂與賣家理論,但對方的回答讓金先生啞口無言,“人家説你仔細看看,哪兒寫著送刷頭了。我再仔細看,新頁面確實沒有寫贈送。”

  關鍵詞【差評】

  上榜理由:

  繼前兩年媒體曝出商家給差評消費者快遞花圈、裹屍袋後,2014年媒體再次曝出商家對差評消費者的各種卑劣報復。如據媒體報道,高先生給淘寶賣家“老船長漁具”差評後,不僅連續收到威脅短信,還被賣家異地謊報120,叫來救護車。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認為,商家短信恐嚇的行為已構成侵權,遇到類似問題,買家可通過協商退貨或讓商家對其進行相應補償,其間商家如置之不理甚至因為差評而恐嚇買家,情節嚴重者,買家可向公安部門進行舉報。

  案例

  淘寶差評淘來“殺身之禍”

  2014年9月21日,董女士在淘寶某商鋪購買衣服,22日顯示商家已發貨,但只有訂單號卻查不到物流資訊。直到26日,董女士從物流官網上查到他們才發貨,董女士覺得自己被忽悠了,就給了差評,沒想到對方立馬在網上爆粗口,後來又發短信恐嚇。從董女士提供的短信截圖中,記者看到“我是淘寶網××商鋪的,刪了評論,不然殺了你”。對此,董女士很無奈,“淘寶淘出殺身之禍,電話打回去還是空號。”

  一淘寶專職賣家告訴記者:“現在很多店舖都在購買須知中明確提出‘拒絕中差評’,遇到買家給出中差評,很多商家都會選擇退款或補償讓買家刪除評論,極端的商家會通過惡劣手段恐嚇買家。”

  記者就此事致電淘寶網消費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核實資訊後會對商家進行警告,並稱“如再接到類似騷擾,買家可選擇報警”。

  關鍵詞【P2P跑路】

  上榜理由:

  P2P從形式上看是一種借貸行為,但由於其不存在類似于銀行的仲介機構,實質是一種直接融資。在當前缺乏相應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實踐中容易模糊P2P網貸與非法集資的界限,部分平臺很容易踩到非法集資的紅線。

  媒體關於P2P跑路的報道,全年一直沒有間斷。僅2014年12月媒體曝出問題平臺就多達92家。問題平臺的月發生率由2014年年初的1.36%飆升至5.65%,“詐騙或跑路”類問題平臺佔比達25%。

  業內人士董鬱彬表示,投資者應首先考核平臺的風控能力,這一點至關重要。其次要了解平臺的背景,是否註冊資金雄厚、是否有銀行專業風控等。

  案例

  P2P網貸突關門坑數十人

  2014年年底,多位投資者稱一家名為“榮錦創投”的P2P網貸平臺,上線僅一天就突然關門,投入的資金也都打了水漂。記者了解到,平臺以豐厚的回報作為誘餌,一天內就有全國各地數十位投資者匯款轉賬,事後已有投資者向當地公安部門報警。

  投資者董小姐告訴記者,她于2014年11月17日在P2P網站投資了其一款“月標”産品5000元,對方表示投資他們的網貸産品,年收益率可以達到20%,另外還有0.8%的額外獎勵,開戶還送20元。不料第二天就遇到網站跑路。

  記者按網上的地址“豐台區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1層”尋找“榮錦創投”公司,結果寫字樓前臺人員表示,該樓11層當時沒有對外出租,樓內也沒有這個公司進駐。

  記者又通過北京市工商局網站查詢到該公司法人電話,打通後,記者表示要找公司負責人,對方隨即挂斷電話,再次撥打便一直處於佔線狀態。

  本版撰文 晨報記者 黃曉宇 岳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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