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總局:安全事故企業領導人或終生不能再入行
- 發佈時間:2015-03-10 18:5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10日下午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樑,副局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黃玉治,新聞發言人黃毅就強化依法治安、加快推動全國安全生産形勢實現根本好轉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北京電視臺記者:謝謝主持人。我想請問楊局長,去年底實施的新安全生産法第73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獎勵,具體的辦法由安監部門和財政部門會同制定。”三個多月過去了,請問目前獎勵的辦法是否已經制定完成了?獎勵的情況怎麼樣?謝謝。
楊棟樑:借此機會,我把安全生産法的情況多説幾句。去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安全生産法修正案,12月1日開始實施。這次安全生産法的修改可以説很成功,得到了全社會的贊成。這次通過是全票通過,沒有反對票。
楊棟樑:這次安全生産法的修改主要是突出了以下五個特點:一是這次把安全生産的提高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很明確,寫入了安全生産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也寫到了安全生産法,所以擺位有了很大的提升。二是企業的主體責任更加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實際上安全生産,出事故、不出事故關鍵的就是企業,最直接的就是企業,因此法律上規定企業必須承擔起安全生産的主體責任。這次有18項內容明確了企業負什麼責。
楊棟樑:三是對政府特別是基層政府的監管進一步強化。基層監管安全生産的責任也是很清晰了。四是對隱患排查,過去只有出事故才做追究,這次新安全生産法已經規定了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也要追責,非常明確。五是提高了對事故查處懲罰的標準。老的安全生産法對企業的最高罰款到500萬,新的安全生産法提到了2000萬。而且這次增加了一個內容,對發生事故企業的領導人有了處罰的條款,從上一年工資收入的40%、60%、80%,如果對事故瞞報、處理不力,可以罰款100%,不給留生活費。不僅如此,還要追究黨紀、政紀處分,或者追究刑事責任,而且終身不能進入本行業再擔任負責人。所以,這五個特點很清晰。
楊棟樑:如何落實安全生産法?剛才記者朋友提出了一些具體的問題,一是要大力宣傳,安監總局給每一個企業負責人寫了一封公開信,這是黃毅同志親手寫的,很有水準,發給兩千萬個企業,我們組織了若干個宣講團,還辦了若干個培訓班,要把安全生産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二是要梳理現有的法律法規,與安全生産法不相適應的法規要及時調整。我們清理了63部,現在還在進一步地清理。三是抓緊制定安全生産法的實施條例,包括記者提到的獎勵,需要在這裡體現。
楊棟樑:四是搞了一個依法治安的意見。我們想申報國務院,以辦公廳的名義下發,這個文件稿已經制定出來了,包括方方面面,很快就會批准下發,對如何落實安全生産法很明確、很具體。五是從嚴執法。實際上我們年底、年初就已經啟動了,發現違法行為一定要從嚴執行。年初,我們在暗訪、暗查中發現兩條輸油管線存在重大隱患,但是短期內不能整改,幾百公里長,而且這個管線的隱患很多,佔壓、腐蝕,無法整改,整改不了對不起,安監總局作出決定,對兩條管線要停輸,做出停輸的決定,這也是歷史上沒有過的,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負責。
楊棟樑:再有,發現另外一條管線整改也需要很長時間,但是不能停輸,地面佔壓有好幾個工廠壓在管線上,有一個輪胎廠,3000多人在管線上建起來的輪胎廠工作,但是如果這條管線停輸的話,會影響華北地區的成品油供應。如果不能停輸,工廠停業撤人,我們作了決定,把十幾個工廠全部搬出去,停産,不能讓工人去冒險,不能讓人民和群眾的生命去冒險,要停下來,沒商量,執法要嚴,所以這些方面我們都是認真地去抓的。
楊棟樑:安全生産法頒布以後,對企業方面的震動很大,很多事故就是一些企業無視法律法規。像去年發生的昆山事故,這家台資企業本身就是非法違法的産物,非法設計,沒有資質的人設計工廠,然後標準任意降低,這個事故是很複雜的。這個爆炸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簡單,是不是車間中粉塵超標,遇到明火爆炸了,不是這個問題。就是一開始設計這套除塵系統就違規、違反標準了,從工位上把粉塵吸進去以後,到車間需要有一個回收桶,這個回收桶要定期清理、定期檢查,另外這個系統要有卸爆裝置,一旦爆炸以後,它在最薄弱的環節突破,把壓力輸出去。
楊棟樑:這次傷亡為什麼這麼大,因為每一個工位對著一個吸塵口,並不是因為電器打火和明火,而是回收桶裏的鋁粉塵聚積多了以後,因為桶腐蝕了以後進水受潮,鋁粉受潮以後就發生氧化還原反應,熱量急劇升高,達到一定溫度的時候自燃,然後引起爆炸。爆炸的火焰順著除塵系統進到車間,奔著每一個工位,所以每一個工位都沒跑掉,就像火焰桶對著每一個人。我進去一看,車間裏的墻壁沒有任何爆炸的痕跡,為什麼造成這麼大的傷亡?最後調查來調查去發現如果有卸爆裝置,一爆炸的時候在它最薄弱的環節而且是沒人的地方把壓力和衝擊波就卸掉了,就不會到工位上去。如果及時清理也不會爆炸,如果不是趕工期、搶産量,這個回收桶也會及時更新,所以一系列都是非法違法。
楊棟樑:這次安全生産法的修改就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很明確的規定,我相信只要安全生産法引起大家的重視,抓好落實,安全生産形勢會進一步好轉。謝謝。(根據網路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