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加強民生資金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3-10 11:33:28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惠民政策,民生領域的資金投入越來越大,這部分資金在保障民生、改善人民生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於民生資金量大面廣,挪用、剋扣和截留民生資金現象多發,給社會穩定與和諧帶來隱患。”全國政協委員、民盟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委劉慕仁建議,切實加強民生資金監管。
劉慕仁表示,民生資金髮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動態管理機制不健全。民生資金從項目申報、立項,到資金配套、撥付、使用和後續監管等環節,貫穿全程的動態監督管理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部分民生資金的發放和監管不規範,給違紀違規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
二是基層監督體系薄弱。民生資金管理呈“金字塔”形,越往下監管任務越重,而監管隊伍和監管力量卻呈“倒三角形”。鄉鎮幾名專職人員需要負責監管的民生資金項目達65項之多。由於人少事多,只能採取不定期督查、抽查等監管手段,致使資金在管理使用上出現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三是民生資金牽涉部門眾多。當前民生資金分散在財政、民政、扶貧、衛生、農林等22個部門,種類有65項。從項目資金撥付渠道來看,有部門對部門,還有部門、銀行、商家等多個單位同時交叉運作。由於點多、線長、面廣、量大,監管複雜,這就出現一些資金重復發放、多頭套取等現象。
“加強民生資金監管,確保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對於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劉慕仁建議:
其一,加強民生資金監督體系和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各負其責的檢查監督體系,變事後處理為事前、事中監管,對每一類民生資金制定一套監管辦法,落實資金監管的責任人;建立村務監督小組、村特邀監督員等監督管理制度,適時組織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專項監督;全面建立民生資金撥付對象公示制度,對民生資金撥付對象嚴格按照有關程式實地核查、張榜公示、審批確定,明確所有民生資金由銀行直接撥付到農戶賬戶,實現資金支付“零環節”“零距離”。
其二,創新和完善民生資金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電子動態監管平臺,制定民生資金電子監管制度,提高監管的科技水準,確保民生資金運作實現“透明公開、全程監控、落實到位”。建設各級民生資金公開查詢平臺,整合各級民生資金電子監管系統,實現對民生資金的源頭監管、全程監管和動態監管,使民生資金使用更及時、社會監督更廣泛、決策依據更科學。
其三,加強對民生資金案件的查處力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嚴查各種損害民生利益的案件,建議紀檢部門將民生領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一次重點專項整治,對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