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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質疑:初始合同是否有效?

  • 發佈時間:2015-03-10 11:31:09  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3月9日訊(記者 焦小超 見習記者 王鵬淇)本報今天以《浙商皮革城數百業戶撤鋪》為題,對浙商皮革城當前的經營困局進行了報道,目前浙商皮革城“撤鋪門”事件進一步發酵,業戶對商場提出了種種質疑——初始合同是否有效?商場是否轉型?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

  投資方變更 合同“沒用了”?

  “不是我們主動撤鋪,是商場説話不算數!”今天上午近百名浙商皮革城業戶聚在一起商討應對辦法,並將問題反應到相關政府部門。雙方矛盾的焦點,在於商場的各項收費是否合理。

  據了解,最初浙商皮革城的投資方為新鵬集團,集團以“濟南浙商皮革城有限公司”與濟南市天橋區袁莊合作社簽訂“合作開發協議”,由袁莊合作社以土地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該公司以後期所有開發建設資金為條件共同合作開發。

  按照規劃,浙商皮革城項目共三期,總建築面積60多萬平方米,單是一期工程面積就達17萬平方米。不少浙江海寧的商戶慕名而來,合同多是和濟南浙商皮革城有限公司簽訂,但後期浙商皮革城的投資方換為濟南富石投資集團。“商場説我們之前簽的合同沒用,需要重新簽訂,但後來就沒了下文。”有業戶表示。

  一名張姓業戶表示,自己的合同中約定免收兩年租金,第二年11月27日前繳納第三年租金的50%,第三年再繳納剩下的50%。“但現在就讓交各種費用,房租、取暖費和物業費等。”

  對此,浙商皮革城相關負責人劉鴻濱稱,最初有些業戶是沒有合同的,且享受兩年免租的只有一部分業戶。“合同上寫的幾月幾日之前交,並不是説非得到那一天交。”劉鴻濱説。

  “商場轉型説”遭否認

  多名業戶以及附近村民稱,聽説整個商場要改為燈飾城,“商場是不是靠亂收費逼著業戶走,然後再引來一批業戶,收取保證金等費用?”

  浙商皮革城相關負責人對此説法予以否認,堅稱商場的定位並沒有改變,希望能和商戶共同把市場搞活,同時通過正常溝通解決當下遇到的複雜情況。

  一樓真善美包行負責人表示,當初浙商皮革城承諾每天拉來二百輛大巴,但據業戶統計,最多的時候也就只有六七十輛,一般只有二三十輛,這種狀況也只是持續了一個月左右,後來基本就一輛大巴也沒有了。

  不少業戶也反應,“我們想經營,但整個商場大門緊閉,這怎麼做生意?”據了解,最近幾天,偌大的商場只有一個東邊側門開著。劉鴻濱表示,關門是為了商場物品保管安全,有些業戶自己搬東西走,公共物品也需要保護。

  9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發現,業戶只有交了房租才能打開電閘門,否則就要簽撤鋪單。撤鋪單則顯示:“因個人單方面原因需要辦理撤鋪手續,放棄本商鋪的使用權,因此産生的任何責任與後果均由本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並放棄任何追訴相關權益的權利。”

  本報將持續關注浙商皮革城“撤鋪門”事件,歡迎撥打0531—82886384反映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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