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文改進小微金融信貸目標
- 發佈時間:2015-03-07 08:44:4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銀監會昨日發佈《關於2015年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此前發佈的相關政策進一步細化、改善。值得注意的是,今後銀行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目標將由以往單純側重貸款增量和增速的“兩個不低於”調整為“三個不低於”,即從增速、戶數、申貸獲得率三個維度更加全面地考察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
根據《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努力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
對於為何調整小微信貸工作目標?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稱,以往實行的“新增小微企業貸款量不低於去年同期水準”要求已經不適應當前的形勢發展。隨著新增小微企業貸款基數越累越高,加之當前經濟下行週期下,小微企業貸款需求疲軟,一些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受制于資本金、流動性等約束,單純用增量的指標考量銀行小微金融業務已不合時宜。
“因此,鼓勵銀行發展小微金融不能簡單地追求信貸絕對增量,要注重對小微企業客戶的覆蓋面,所以就用戶數和申貸獲得率兩個新指標代替。而增速的指標未作調整,也旨在鼓勵商業銀行信貸結構的調整繼續向小微企業貸款傾斜。”上述人士稱。
工行小企業金融業務部處長王夫良也表示,將原有的增量目標考核改進為戶數和申貸獲得率更準確,也有利於促進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發展。
“工信部公佈的小微企業劃分標準更多的是基於統計學、社會學因素,裏面很多標準放在銀行小微金融業務上就不夠現實。比如説處於項目在建的建築公司,其若按照營業收入、資産總額等指標劃分屬於小型企業,但由於該在建項目所需貸款動輒上億,顯然不符合公眾認知的小微企業貸款範疇。此前銀行若用增量指標考核小微金融業務發展,當然更願意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做大項目。所以,新指標的推出更有利於推動商業銀行支援更多的小微企業客戶。”王夫良解釋稱。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強調稱,上述“三個不低於”指標只是監管部門提出的正向激勵政策,並非硬性指標要求。簡單來説,從今年起,商業銀行所享受的在市場準入、專項金融債發行、風險資産權重、存貸比考核及監管評級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將以上述“三個不低於”目標為前提。
此外,《指導意見》在落實盡職免責、改進考核機制方面提出改進。按照要求,商業銀行應于二季度末前制定小微企業業務盡職免責辦法,盡職免責辦法應對盡職免責的適用對象、審核程式、認定標準、免責事由、免責範圍規定具體明確的操作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