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根治秸稈露天焚燒
- 發佈時間:2015-03-05 05:20:4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要優先考慮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立法,切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好秸稈焚燒問題。
日前,湖北省出臺了全國首部關於農作物秸稈治理的地方法規,從今年5月1日起,湖北全省行政區域內將禁止露天焚燒秸稈。3月4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潛江市委書記張桂華告訴記者,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進行立法,爭取做到源頭防控、以禁促用、綜合施策、以用促禁。他建議,要優先考慮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立法,切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好秸稈焚燒問題。
“根治秸稈焚燒問題,關鍵在立法。”張桂華代表説,《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文件關於秸稈禁燒的規定大都不夠具體。秸稈禁燒是個系統工程,有必要制定專門法規。
張桂華代表建議,要以市場為導向,將秸稈收集與生態種養、秸稈能源化和秸稈原料化有機銜接,推進社會化服務,為農戶解決收集難問題。要實行對加裝切碎裝置的機具安排專項資金給予補助、加大對秸稈回收利用的經營者的補貼力度、制定秸稈回收利用補貼政策等措施。
文/本報記者 魏勁松 喬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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