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取其1000元存款卻要200元公證費
- 發佈時間:2015-03-04 09:31:52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州晚報記者 楊劍峰
福州晚報訊 親人10年前離家走失,一直未能找到,只留下1000元左右的存款,如今不知道密碼的家屬想把錢取出來,卻被告知需要辦理公證手續。昨日家住閩清白中鎮的俞先生給福州晚報打來電話稱,因為辦理公證需要一筆手續費,此事一直拖著未能解決。
俞先生告訴福州晚報記者,他的一位親戚因精神方面有點問題,于10年前離家走失至今未能找到。這位親戚只留下一本農信社存摺,存款餘額約為1000元。現在家裏只有這位親戚的老父親和一個兒子,家屬均不知道存摺密碼。前段時間家屬拿存摺想到當地農信社網點取款,被告知無法受理,家屬需要辦理相關財産繼承公證手續。俞先生説,雖然1000元金額不大,但也是一筆財産,不過辦理公證手續相對麻煩,而且還要支付一筆手續費,因而取款這件事就一直擱著。春節期間親戚聚在一起又談到這件事,不知道能否有免公證費的領取方式。
福州晚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公證處關於證明財産繼承、贈予和遺贈,按受益額1%左右收取費用,最低收取200元。這意味著俞先生親戚家屬想要取回1000元的存款,得支付200元的費用。福建建達律師事務所潘鵬飛律師對此表示,為了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涉及財産繼承等問題按理需要相關公證,此種做法是合理的。不過令人尷尬的是,現實中有的財産數額較小,只有一兩千元甚或只有幾百元,此時家屬繼承需要相關公證的規定就會讓部分客戶難以接受。
針對俞先生反映的情況,昨日福州晚報記者向閩清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辦公室電話諮詢,相關人士對此表示,正常情況下繼承人想要取出親人存款,需要提供繼承公證證明。除了公證外,針對小額賬戶取款特殊情況,該行現對於存款餘額小于3000元的還有繼承免公證的處理方式。此方式要求所有繼承人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免責承諾書,另外出示所在地公安機關或者基層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繼承和支取證明。俞先生親戚可以採用這種方式取出親人留下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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