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藥品採購分五類 不再“一刀切”
- 發佈時間:2015-03-02 14:52:00 來源:文匯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産藥品;臨床必需、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防治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的免費用藥等五類藥品實行分類採購。
“分類採購主要針對藥品供應採取招標採購、談判採購、醫院直接採購、定點生産、特殊藥品採購等不同方式。”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加強對藥品採購全過程綜合監管,切實保障藥品品質和供應;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探索創新,進一步提高醫院在藥品採購中的參與度。
醫院使用的所有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均應通過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採購。鼓勵省際跨區域、專科醫院等聯合採購。採購週期原則上一年一次。
此外,意見還對改進藥款結算方式、加強藥品配送管理、規範採購平臺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明確。
專家指出,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實,是藥價虛高能否得到解決的關鍵。百姓的醫療費用能否得到真正降低,還需更多的配套改革政策出臺。
“藥改”是醫改的重要突破口。藥品集中採購政策的完善有助於醫改再破冰。然而,由於“藥改”涉及多方利益調整,必須堅持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良性互動、協同配合,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才能避免“單兵突進、顧此失彼”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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