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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奇葩收費 須織密制度籠子

  • 發佈時間:2015-03-02 00:30:54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一些地方開具“無房證明”要60元,“無罪證明”要100元,“氣象證明”要600元,類似這樣越權立項、搭車收費、隨意擴大收費範圍的“奇葩”收費,在一些地方還有不少。而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文件,從2013年8月1日起,全國統一取消和免征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檔案部門的“利用檔案收費”赫然在列。

  博友表示,利用檔案收費,一張紙就收幾十元乃至上百元,是赤裸裸的權力尋租。要清除“無房證明”等層出不窮的奇葩收費,相關主管部門須加大監管力度,密織公權力行使的制度籠子,壓縮權力尋租空間。

  收費依據不明

  很多博友都表示在生活中遇到過開證明被收費的情況。博友“小瘋子是岩岩的”説:“開個首套房證明120元,就一張A4紙,查詢一下列印出來,為什麼要收這麼多錢,至今沒搞明白。”

  博友“開心果ZHI”表示,有的地方開具無房證明要30元,有的地方須繳200元,各地收費標準不一,有些地方還可以討價還價,足見此類收費的隨意性與無規可循。收費也沒有統一的依據,尺度完全看執法單位的理解與心情。

  “事實上,‘利用檔案收費’是中央簡政放權規範禁止的重點,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取締。脫去‘檔案收費’的舊衣,換上‘服務性收費’的馬甲,隨便找個藉口例如‘查檔服務’,就可以濤聲依舊了。”一位紅網的博友表示。

  在不少博友看來,缺乏依據的收費侵蝕了廣大民眾的利益,主管部門應大力清理此類收費項目。

  涉嫌權力尋租

  一些博友表示,上述現象不僅加重了百姓的負擔,更涉嫌權力尋租。

  博友“蔣萌”表示,辦芝麻大點的事要跑多個部門、蓋多個章、開多個證明,真讓群眾“傷不起”。辦證就辦吧,還要讓百姓交價格不菲的“查詢費”或“工本費”,更涉嫌權力尋租,也為資金濫用與權力腐敗埋下隱患。

  博友“魏文彪”表示,民眾房産檔案等資料屬於公共資源,由相關機構免費獲得,相關機構顯然沒有權力利用檔案查詢收費。部分地方、部分部門向群眾開具“無房證明”收費,本質上屬於權力尋租行為,即利用公權力與公共資源謀取部門私利。

  加大監管力度

  不少博友表示,無證收費、任意擴大收費範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坐收坐支、只收費不服務等現象普遍存在,有關部門的監管力度仍待加強。

  博友“張楓逸”表示,種種奇葩收費不僅增加了群眾負擔,更降低了政策的公信力,各級政府和主管部門必須加大監督力度,嚴懲搭車收費、違規收費、重復收費等行為,斬斷行政單位的“利益鏈”,從源頭上抑制其權力尋租的衝動。

  博友“余明輝”表示,要清理奇葩收費,除了加強監管外,還須密織公權力行使的制度籠子,壓縮公權力尋租的空間。從而消除行政審批“灰色地帶”,遏制“紅頂仲介”依託主管單位權力進行收費的行為。

  (記者 李會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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