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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陷阱”防不勝防 仲介圈被指太亂“忽悠”多

  • 發佈時間:2015-03-01 16:37: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導讀:眼下,越來越多的家長選擇讓孩子出國讀書,但在求助留學仲介的過程中發現操作貓膩多,費用打水漂兒,“留學陷阱”不勝防;夫婦倆想去國外探親加旅遊,委託某網站代辦旅遊簽證,因隱瞞實情導致“信用污點”遭拒簽,網站如何擔責?

  央廣網財經3月1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現在,越來越多的家長選擇讓孩子出國讀書,期望孩子留過學後能有好的發展。但是,對留學的具體操作方法不是很了解,很多都是求助於留學仲介。然而,讓家長們意想不到的是,社會上不少仲介純屬忽悠,一不小心就落入“留學陷阱”,不僅留學計劃泡湯,支付的各種費用也打了水漂兒,維權難度非常大。如何選擇有資質、價格透明的留學仲介?另外,在辦理個人簽證方面又有哪些學問?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立棟、北京大悅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鳳林和大家一起討論這方面的話題。

  經濟之聲:現如今,不少小學生、初中生就被家長送到國外去讀書,這些“被留學”的孩子們背負著父母的期望。二位對家長的這種心理怎麼看?

  張立棟:我身邊有很多的家長要把自己孩子送出去,以前更多是讀研究生去國外。現在是低齡化,上初中就送出去了,以前好多去歐美,現在選擇的範圍越來越大了,現在很多不太熟悉的國家也都在留學範圍之內。我問過一些家長,我感覺他們為什麼把孩子送出去的理由並不是特別清晰。可能有一些來自於對現行教育制度中某一些不足有一些的擔憂,或者説對於一些包括環境在內一些的擔憂等等。

  我們知道教育的目的是要建立一個健全的人格,要培養一種積極向上的人生的態度,這是最重要的。可是送出去之後,能不能在國外獲得這些呢,比如説你把孩子很小送出去了,有陪讀還算好一些。但是你父母不可能都去。如果你要是僅僅把孩子單個送出去,那實際上對孩子來説,可能在教育中最重要的家庭教育的部分是缺失的。

  經濟之聲:很多人經常會説,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這個最好的老師,和你遠隔千里、萬里可能對於孩子的成長是很大的缺失,曹鳳林律師您覺得呢?

  曹鳳林:我認為是這樣的,孩子去國外讀書,從家長來説理念上是挺好的,到外面接受新事物,接受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還有一些更多的知識,然後社會經驗,從這個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如果盲從的低齡化,其實對孩子的發展並不好,因為在我們國家規定是這樣的,10到18歲是限制行為能力人,18歲以上才是成年人,在這個角度上來講,孩子不能夠完全辨別自己的行為能力,那麼我們把他送出國去讀書,他的適應能力的究竟是否能夠達到它的適應標準,那麼是否能夠達到我們家長送出去的目的,這變成一個疑問了,如果孩子真的適應不了的情況下,很多情況下會造成適得其反。

  張立棟:前一陣在網上我看到一個故事,一個低齡出國留學生寫的小自傳,那篇自傳裏面浸透了他的一些傷感、他的一些陰影,就是他很小的情況下送到美國之後,他和寄宿家庭之間的恩恩怨怨,實際上他很小,才13、14歲到了那個國家,我感覺對他後來人生的道路是有影響的。最重要的時間,他形成了一個對於周邊的人,反而是不信任了,反而是充滿懷疑這樣一個態度。

  曹鳳林:其實孩子在13歲到17歲,是青春期發展的階段,我的孩子12歲了,在這個階段我是不敢放手讓別人去照顧,或者説讓他獨立發展,因為這個時期他的思想、他的人格正在塑造過程中,一旦家長沒有呵護好,或者沒有把他引入一個特別好的發展方向,很容易就會偏離了,這個時候孩子送出去時候,最大的原因是家長有目標,而孩子沒有目標,孩子不知道他幹嘛去。

  經濟之聲:二位怎麼看待孩子出國讀書的價值與意義?

  張立棟:很多人説把孩子送出去是為了開拓他的眼界,我認為,這個所謂的開拓眼界,首先建立在你對既有的環境有一個比較充分的了解的情況下,你再去看另外一個環境去適應的時候,才能稱得上開拓你的眼界,那麼如果説很小的時候,你給它送出去了,實際上他對於當地的環境也不了解,然後去了另外一個陌生的環境,他談不上開拓眼界,所以我認為應該是具備了一定的個人的判斷能力和基本的自我料理這種能力之後,再給他送出去。所以我個人覺得,到大學這個層面出去留學,還是比較合適的。

  曹鳳林:我也覺得是,因為他畢竟有了自己的主觀判斷能力了,而且真的是家長把孩子送出去的話,更多來自於家長的判斷,而不是孩子的判斷。對於孩子可能沒有任何的價值,更何況於他真的回來發展的時候,他發現真的不適應國內這種環境。

  經濟之聲:有些家長對於出國留學各方面的程式相對來説研究的比較透徹,比較了解,但是其實更大多數的人對這些東西並不是特別了解,一旦選擇了出國讀書,多數家長對具體的操作方法不是很了解,通常會求助於留學仲介公司。如果選擇留學仲介,會面臨的風險有哪些?

  曹鳳林:我認為如果選擇仲介,要找專業人士,每個人不可能面面俱到,就是因為我們不懂,所以你無法判斷它是否專業,這就給了一些人用不合法的手段謀求不正當的利益的空間。

  張立棟:這裡面確實存在一個非常大的資訊不對稱這樣一個因素。以前很多人剛開始説要出國留學,無非是兩種方式,一種是找仲介,還有一種就是DIY,自己來了,英語程度好一點的,大概勉勉強強看一看這個學校什麼情況,最多找一些英語好的幫我翻譯翻譯,幫我看一看,那麼現在的話,找一些仲介,裏面最大的風險就在於的貌似專業,用非法一種方式來吸引你,最後你就落入消費的陷阱。

  經濟之聲:確實我們知道仲介有很大一部分非常專業,就是為我們的出國人員進行各種相關的服務,讓大量的學子能夠到國外有一個非常好的留學環境,但是確實有這樣一些不具備資質,或者不正規的仲介,可能給孩子留學造成很多的麻煩,同時在經濟方面的也會受到很多的損失,那麼這種情況,我們有很多的案例,不妨咱們一個一個梳理一下這個陷阱。

  陷阱一:資質不夠 隨意挂靠頻玩失蹤,2014年的7月份,張女士準備為自己正在上高中二年級的兒子辦理自費出國留學,她找了一家仲介公司,繳納了500美元,仲介機構開具了全英文的發票。此後,仲介一直沒有回音。張女士多方打探後驚訝地發現,該公司只是一家"資訊諮詢有限公司",根本不具備留學仲介的資格,甚至沒有在工商局進行登記。在各類留學糾紛中,因為選擇無資質的非法留學仲介而發生的留學"事故"佔相當大比率。通常來講,這裡面的貓膩在哪?

  曹鳳林:我來説一下這個問題,一個純英文一張發票,挺哄人的,大家都認為,越是英文的東西,越看不懂的東西,越是專業的東西,但是中國的法律是這樣子的,無論你外國什麼樣的機構到中國來的話,最主要你應該確認它的語言方式,應該是以中文為主。如果沒有的話,即使我們在法院走一些證據的時候,它也必須找一家法院認可的翻譯機構進行翻譯,這樣法院才能作為一個判案的依據,那麼這種純英文的東西,對於我們來説沒有任何價值。那麼張女士恰恰的在這方面忽視了一個問題,包括在中國的話,它是一個機構,在中國一定要註冊登記的,那麼註冊登記的機構是有中文的,你應該尋找一些,包括這個公司應該加以了解,這樣可能會自己在這個陷阱裏面,就能夠增加一些保障。

  張立棟:我可以説一個數據, 2年前,在廣州整個留學仲介的機構,曾經最多達到1、2千家,但是真正具備資質只有十幾家,那就是説大量的這些機構,都是通過一些接單的方式,可能最多是一個挂靠關係,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把這個單子去和有資質的機構之間進行一種合作,也許完全合作都沒有,就是純粹利用這樣的方式進行一種欺詐,大多數的機構實際上本身是不具備這種資質的,如果我們消費者面臨這樣的問題,你有這種需求的時候,一定要看是不是在工商有過註冊,另外一個就是它在教育部是不是有相關的特許。

  曹鳳林:特許機構需要特殊部門一個特許,然後才能在工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的,不管是挂靠也好、還是説沒有資質也好,首先應該明確你所選擇這家仲介機構的名稱,包括在簽合同的時候,是不是這家公司在給你簽約,既使是挂靠的話,我們法律理解來説,我挂靠一個有資質的單位,如果是這個公司來蓋的章,由它來承擔責任,這個我們也不妨可以考慮。但是挂靠這家公司了,簽約是另一家名稱,這肯定是有問題的,這個是堅決不能簽的。

  經濟之聲:消費者要想選擇合法的有資質的留學仲介,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了解資訊?選擇機構時要查看哪些資質證明?

  曹鳳林:必須要具有兩個資質,一個教育機構,關於仲介服務的特許證,還有一個工商備案的證明,還有經營範圍裏面,是否存在的關於服務的內容。然後其次就在看它的這個所承諾的內容了,包括這個資質以後,它會給你許諾1一些權利和義務,這些東西應該寫在一個合同之中,而不是光口頭上説。

  張立棟:就是從一大一小兩個方面著眼,一大就是,通過教育主管部門網站可以查詢到那些機構資質,這是一目了然的,其實我們很多消費者在很簡單的步驟上它就缺乏這一步。

  經濟之聲:通過教育部涉外監管資訊網了解合法機構的名單,400多家合法留學機構、法人代表及辦公地點等都一一可見。

  張立棟:那麼從小的角度,就是合同的細節上,蓋章這個單位,是不是和註冊的單位,登記的單位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話,一定要找律師諮詢一下。

  經濟之聲:這是一個長期一步一步來的過程,那麼你把整個的鏈條都給縷清楚,到底都需要那些步驟,需要産生一些什麼樣的費用。那麼這就引出了第二個陷阱,低價競爭巧立名目胡亂收費。

  李先生為保證留學成功,一次找了兩個聲稱“成功才收費”的非法仲介。誰知兩家仲介在申請辦到一定程度時,便伸手向李先生要求1000元定金。這時李先生想退掉其中一家,卻被告知主動停止合約必須罰金3000元。另一家仲介則接二連三地以各種名目收費,若不給,之前的所有資金投入將全部作廢,甚至護照也被扣留。李先生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現在留學服務競爭很激烈,一些仲介機構會在價格上動手腳,先以低價贏得客戶,再慢慢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巧立名目額外追加一些費用,比如登記費、材料翻譯費、學校申請費、境外服務費等,這些費用看上去數額都不大,而且聽上去也似乎很名正言順,但各類項目加在一起並不便宜多少,甚至比一般機構收費還要貴。那麼在辦理相關的手續的時候,消費者在這個費用方面有哪些要注意的?

  曹鳳林:在費用方面我認為,注意的是要詢問的比較清楚一些,名目都要列清楚,什麼樣的時候收費,什麼樣的時候不收費,再有一個我們俗話來講,打包價,就是全涵蓋在裏面,如果到最後沒有辦理成功的話,這些費用是不應該由申請人來承擔的,這樣的話,我們會減少一些損失,但是也許可能真的什麼東西它都沒有給你做,光收這些費用也可以存在利潤了,我們在這裡面花了不少的錢,但是沒有做成任何的事情。

  經濟之聲:這確實是一個問題,那麼其實就是辦理前咱們把所有的收費項目的細節上提前問清楚,我覺得剛才您説的那點特別對,如果有一個合理的打包的價格,可能相對來説更簡單一些。

  曹鳳林:我們還是希望讓它簡單化。

  張立棟:這種服務應該是一個服務包的形式,因為剛才主持人説的就是裝修一樣的,如果説你要是説根據它的明細一條一條來得話,它這個是上不封頂的,這是很麻煩一件事情,而且我們知道留學仲介的價格服務體系是比較混亂的,因為這個行業是一個高速增長的行業,然後行業裏面的自律組織也不是特別健全,它沒有一個自律,然後價格部門好像對這一塊並沒有很多的很深刻一個了解,和相當一個規範,所以我覺得你與其是採用那種明細的方式,真的不如説,我明白給你一個什麼樣的價格,我把這個事情辦成了實行一個什麼樣的價格。

  曹鳳林:其實對於我們不太明白這裡面到底有什麼的費用,或者不太清晰它的操作規程的話,其實這個合同條款越是明瞭、越簡單,這樣會更能夠保護我們自身的利益。

  經濟之聲:曹鳳林律師説這一點説的特別對,就是別搞的特別複雜。

  曹鳳林:別太複雜了,你太複雜,律師看了都覺得會眼暈,更何況我們其他的普通消費者呢。

  主持人:曹鳳林律師説這個讓我們想起之前很多外資銀行搞的結構性理財産品一個道理,給你那個公式算的,人家説學精算未必搞的明白,所以就是這種一定要簡單一點。

  第三個陷阱就是誘導造假,出現問題推卸責任。小陳大專畢業,母親在美國,他很想到美國留學,但沒有考語言,大專時的成績也不是很好,心知自己很難申請到一個好的學校。他後來找到某留學仲介,留學仲介的顧問告訴他,如果他願意再交納一萬美元的"海外服務費",可以幫助他申請到獎學金。交了一萬美元後,小陳順利申請到了3000美元的"獎學金",當時他興奮不已。然而,到美國大使館簽證時,由於小陳的學習成績和各方麵條件與能獲得獎學金的要求相差太遠,他還是被拒簽了。我發現,中國家長往往有名校情結,一些非法仲介就利用家長的這種心態,誘導資質不夠或條件不達標的學生造假,有些機構更是明目張膽地幫學生編造假材料,甚至花錢雇"槍手"代考等。像這樣一旦出現問題,仲介機構是不是會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而相關費用卻照收不誤?那麼這種情況兩位覺得,這事應該怪家長呢?還是怪仲介太壞?

  曹鳳林: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心是好的,但是不要拔苗助長,應該是根據孩子具體的情況,然後給他設定一個發展方向,不管是對於孩子來説,還是對於出國留學辦理的相關手續來説,都是有利無害的,但是如果説,真的到了這種非要給它拔一個高,然後仲介也費盡心思,為了賺錢,確實是也挺不容易的,造假做這些假的證件也好,還是顧槍手也好,做了一些事情,那假的就是假的,我覺得一個是仲介明知故犯,而家長卻放任這件事情,促成這件事情,所以雙方其實都是有責任的。造假這個行為,雖然通常來説是一個欺詐行為,從道德品質上是有問題,但是從法律上來説,其實刑法上有相關的規定,關於造假制假有可能觸犯刑律,會受到刑法的懲罰的。

  張立棟:其實造假這個事,一方面如果説它被發現了,然後這個國家給你拒簽了,拒簽的理由可能因為你造假,它會記錄很清楚,對於你個人來説,會造成一生的影響,它不會是考慮説你是被別人忽悠了,因為在它來説,只要你是具備獨立民事能力,或者獨立的判斷能力的人,你的智商是沒有問題的,然後你作出這樣一個決定,那麼你個人要負責任;第二個你可能僥倖一時過去了,通過了。通過之後到了所謂的名校之後,由於你本身之前學習成績不好,那麼你去了之後,在它那樣一個要求,我們知道很多的大學國外的本科,和我們原來的印象不一樣的,説國外的教育比較寬鬆如何如何,實際上它的本科教育是比國內還要嚴格的,是真正是叫寬進嚴出,很多中國的小留學生,就是因為在去當地的學校學習不適應,最後成批被人退學。因為去年我們看到很多這樣的新聞,它的課程是非常緊的,最後這些孩子就面臨非常尷尬一個局面,就是讓你退學了,但是他面臨要回國重新面臨中國教育體系這樣的問題,所以我覺得無論是你通過也好,是沒通過也好,只要你造假了,可能對你個人未來的發展非常不利。

  經濟之聲:有的時候這個東西你不能單純罵仲介,它是單純在商言商,它是為了賺錢,它可能賺的黑心錢,但是你從學生家長這個角度來説,千萬不能抱這種僥倖心理,就跟咱們説小孩似的,他讓你殺人去,你也殺人去是怎麼著,這個事你必須自己負責。

  曹鳳林:而且作為家長你是一個監護人,你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判斷,你應該為他的一生去著想,而不是著眼于一點,真的要是被拒簽的話,有了污點的話,那是一生不管是他的人生道路,還是事業道路,還是這些心理上的發展,都會給他造成一個負面的影響。

  經濟之聲:那麼後邊還有陷阱就是降低門檻,稱輕鬆即可進名校。2013年高考前3個月,小張的家長覺得孩子無法在國內考上名牌大學,打算把他送出國。某仲介建議小張去澳洲,原因是不但簽證好辦且生活費不高。小張表示,自己外語基礎較差,當地語言都聽不懂,恐怕無法進入大學。仲介稱,赴澳後先進語言學校學幾個月,考試過關就可以升入大學。小張聽起來覺得不算太難,便欣然接受。出國後,小張先是進了一所語言學校學英語,在他所在的班裏,9月以前可以順利升入當地大學的只有60%左右,但他一直沒能進入這60%。過了9月又要再拖一年,結果拖了很久也沒能如願。給我們分析一下這裡面的貓膩?消費者要怎樣慎重選擇?

  曹鳳林:我覺得還是因人而異,因為有的孩子,它可能一開始語言能力就比較差,但是經過培訓以後,確實提高不少,這種培訓也確實是必要的。但是有些人就是沒有這種語感,就是接受不了,所以我們應該更多考慮各種不同的情況都會發生,簽約的時候,我覺得還是需要考慮的東西很多很多。

  經濟之聲:這個好像不光是商業合同的事情,還包括自身的條件,孩子等等一系列的東西,可能都是問題。

  曹鳳林:因為仲介它介紹的時候,覺得都是順理成章的,也沒錯,順理成章肯定能夠這樣子,但是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因為家長申請孩子出國可能就這麼一次,但是仲介它申請孩子遇到的事情很多很多,但是它不會告訴你那些不利的情況,讓你去從中選擇。

  張立棟:仲介畢竟是商業機構,它更多考慮它的利益,另外一方面它也是利用了家長比較急切的心理,孩子在語言方面有一定的問題,但是仲介覺得你既然著急要出國,你又不想在國內耽誤幾年,我就給你這麼一個選擇方案,那實際上對於孩子來説,是不是適合,這是很重要的。所以我覺得家長在考慮這樣問題的時候,一定要看自己的孩子真的適不適合出國。

  經濟之聲:我剛才聽兩位説的時候,想起這樣一個事情,似乎現在是在高中階段把孩子送出去的,這個話説的有點過,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學習並不是特別好,可能在國內考大學考的,未必能夠如家長所願,於是乎,就是為了繞開這個,把他送出去。

  張立棟:他是為了躲開中國的高考,他認為走了一個捷徑,但是實際上到國外之後,發現國外的這個本科剛才講的寬進嚴出,但是寬進嚴出是什麼呢?是非常普通那種學校,因為它選擇比較大,但是你要真想去名校的話,還是很難的。

  曹鳳林:而且名校進去之後,一個是門檻高,而且在裏面的學習特別緊張,也不是一般的孩子能夠承受得了的,他即使進去了,可能最終這種痛苦的選擇起來也是很漫長的。

  經濟之聲:下一個陷阱就是合同藏詐,讓你有苦也説不出。喬先生一開始找了個仲介辦加拿大留學。由於資金要求擁有18個月以上的存款,仲介一開始就提出可以幫忙開假證明。喬先生特別想去,所以答應了。誰知最後簽證批不下來,這家仲介不肯履行"不成功全退款"的合同約定。原來,仲介在合同的責任免除欄上加上了"偽造假材料"一欄,而由於給喬先生偽造過假材料,就此免除了退款義務。我想知道,跟留學仲介鑒定的合同,是相關部門制定的標準化格式合同嗎?為什麼在這個案例中,仲介能夠設置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讓消費者吃虧上當?

  曹鳳林:這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的範本性質,就是一般條款和具體大致的內容都會要提前制訂好,它又算一個格式的條款,然後更多的呢,雙方還有一個其他約定,是可以另行補充的,我認為如果真正合同要簽的時候,每一個我們不明白的詞語,或者是有歧義性的句子一定要明確,讓這個仲介做一個解釋,就是制訂格式條款這一方作出一個解釋,如果它的解釋跟你理解不一樣的時候,這個時候怎麼理解,你就怎麼樣寫進合同裏面去。

  經濟之聲:就是寫清楚,有很多朋友都是看這個合同,怎麼得七八頁,很多朋友一般仲介跟你説,你就看姓名、電話、然後賬號這邊簽字,這頁簽字,這頁簽字,往往經常是這樣。前一陣子去簽一個旅行社那種旅遊合同也是,到這簽字、簽字,我説你別著急,我看看。那個人都煩了,你先看著,我先忙著別的事去,我説行我看完叫你,我大概看了20分鐘,也是一個國家旅遊局的定制合同,但是我好歹我得看一遍,我得知道裏面説什麼。

  張立棟:但是你剛才講這個旅遊還稍微好一點,因為旅遊市場畢竟發展這麼多年,它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在這種格式合同能夠體現出來,你哪怕不看,在該簽字的地方,簽了字,最終對你説,除非有一些的附加的合同,你不能貿然簽字,但是這個留學仲介,據我所知,現在好像沒有特別成熟的。

  經濟之聲:比如説教育部沒有給它們定制這種合同。

  張立棟:沒有一個有利於我們消費者樣一個格式合同,所以就會存在提供服務方提供的合同完全是偏向於對它有利的,而對消費者來説,可能就會設置一些陷阱。

  曹鳳林:而且關於造假這個,偽造假材料這一欄是免責,它很含糊,它並沒有説誰偽造,他説了,如果仲介給我偽造的,那我還得全部退款,如果是當時喬先生本人自己提交的材料,有虛假成分,那好了,就不能免責,這個是完全可以解釋的,它就遇到一個特別模糊的概念,無法去判斷。

  經濟之聲:那麼還有可能仲介在合同方面設置一些什麼樣的東西,讓我們這些想辦留學這些人出現問題呢?

  曹鳳林:其實問題挺多的,最大的問題在於合同的條款跟事實不相符,每一個跟合同內容不相符的,一定要自己劃一個問號,一定要做一個解釋,一定要落在紙面上,還有一點,它無論怎麼忽悠我們,國家還是有一些相關規定的,你可以問它,你這個規定在哪,我們國家究竟怎麼來處理這個事情的,有沒有危害性,我們可以不懂,但是可以蒐集材料,蒐集完材料之後,跟它不符合的地方,我們可以做一個判斷,是否選擇它給我們規劃這條路去走,避免一些這種陷阱,或者讓自己的危險系數降低一些。

  主持人:兩位給我們的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希望把孩子送到到海外見見世面這些家長一點建議吧?

  張立棟:第一每個人有不同的觀點,對於孩子低齡化送出去好呢,還是大一些送出去,可能大家的看法不一致,但是我認為不管是什麼樣,如果有一個明確的目的,讓孩子出國留學,是要加強某一方面能力,你可以送出去,它能夠真正達到你的效果;第二在送出去的過程中,你選擇仲介的時候,一定要選擇有資質,有口碑、口碑比較好的這樣一些的仲介機構。

  曹鳳林:我還是建議家長量力而行,並且一定要選擇適合孩子走的路,這樣才能夠給孩子走了一條捷徑,不會繞彎路,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在辦理出國留學的時候,要多聽、多問,多劃問號,然後再去聽聽別人的建議,這樣會綜合評價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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