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發新證 舊證仍有效
- 發佈時間:2015-02-17 15:09:23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李海霞)《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將於3月1日施行,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國土資源部昨天下午通報了不動産登記工作第三次部際聯席會議的相關內容。
聯席會議就如何貫徹實施《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為確保《條例》3月1日正式施行時,已經完成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的地區,能夠正常開展統一登記工作,各部門要督導地方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確保先行地區統一登記窗口設置到位,頒發統一證書準備就緒。二是儘快頒布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與《條例》實施同步啟用。三是抓緊健全《條例》的配套制度並做好逐級培訓。四是加快資訊平臺建設,今年上線試運作,2016年拓展擴容,確保2017年全面運作。五是完成國家層面統一登記窗口正式運作的技術準備工作。
另外,聯席會議還提到,要督導地方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具備頒發新證條件的地區,才能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停止發放舊證,確保《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後工作不斷、秩序不亂。新舊證書並行使用,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證書,還是繼續頒發各類舊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已經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據了解,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已經完成。不動産登記簿冊設計已經完成,相關配套規章政策不斷細化,登記資訊互通共用加快推進。地方職責整合工作全面啟動,26個省份完成了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D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