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26個省份目前完成了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
- 發佈時間:2015-02-17 07:58: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工作已經完成。不動産登記簿冊設計已經完成,相關配套規章政策不斷細化,登記資訊互通共用加快推進。地方職責整合工作全面啟動,26個省份完成了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
本報訊(記者 范輝)國土資源部日前舉辦了不動産登記工作第三次部際聯席會議,要求具備頒發新證條件的地區,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
聯席會議就如何貫徹實施《條例》提出了明確要求:為確保《條例》3月1日正式施行時,已經完成職責整合和機構建設的地區,能夠按照統一的業務流程和統一的簿冊證書正常開展統一登記工作,各部門繼續圍繞實現“四統一”,依法規範並加快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
聯席會議各部門一是督導地方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確保先行地區統一登記窗口設置到位,頒發統一證書準備就緒。二是儘快頒布統一的登記簿冊和證書,與《條例》實施同步啟用。三是抓緊健全《條例》的配套制度並做好逐級培訓,制定出臺《條例》的實施細則以及不動産權籍調查指導意見。四是加快資訊平臺建設,今年上線試運作,2016年拓展擴容,確保2017年全面運作。五是完成國家層面統一登記窗口正式運作的技術準備工作。
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指出,《條例》從正式實施到全面落實到位會有一個漸進的過程,而不動産交易每天都在發生,社會登記發證的需求一天都不能停止,要確保工作不斷、秩序不亂,確保不動産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持續保護。
聯席會議明確提出,要按照“加快職責機構整合,落實統一登記,實施啟用新證與停發舊證相銜接,確保工作不斷不亂”的總體要求,督導地方加快職責和機構整合,對已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的地方,應正式啟用統一的不動産權證書,停止發放舊版證書;對未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的地方,要繼續按照原有職責發放各類舊版證書,確保登記工作不斷、秩序不亂,平穩有序。《條例》實施後,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證書,還是繼續頒發的各類舊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已經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力爭2015年底全面頒發新證書。
聯席會議的通報表明,目前,地方職責整合工作全面啟動——26個省份完成了省級不動産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市縣級職責整合工作正在全面推進,目前30多個市(州)完成了市本級的職責整合工作,70個縣(市區)完成了縣級職責整合工作;部分城市建立了溝通協調機制推進工作;部分城市正在積極推進職責整合;部分地區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的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