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險費率改革實施:取消2.5%的最低保證利率限制
- 發佈時間:2015-02-13 16:12: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2月13日電 (張文婷)繼2013年放開普通型人身險預定利率,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又進了一步。保監會將於2月16日放開萬能型人身保險(以下簡稱“萬能險”)的最低保證利率。取消萬能險不超過2.5%的最低保證利率限制;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産品特性、風險程度自主確定。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紹,萬能險的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按照審慎原則自行決定。萬能險的評估利率上限為年複利3.5%。保險公司開發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應按照《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1年第3號)的有關規定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保險公司開發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高於中國保監會規定的評估利率上限的,應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提高風險保額 回歸保障屬性
萬能險之所以“萬能”,在於消費者投保以後,可根據不同需求調整保額、保費及繳費期。與傳統壽險(包括純保障險種和分紅險)不同,萬能險所繳保費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於保險保障,另一部分在扣除一定初始費用後用於投資賬戶累積投資。個人投資賬戶資金由保險公司代為投資理財,投資利益上不封頂、下設最低保障利率。投保人可確定保障與投資的最佳比例,讓有限的資金髮揮最大的作用。
據業內人士介紹,此次萬能險一系列調整的背後,主要還是為了讓利消費者,並引導保險公司在産品設計商更好回歸保障。
通過降低初始費用和退保手續費,讓利給消費者;根據此次《萬能保險精算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未來期交萬能險的基本保險費初始費用上限比例,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別為50%和25%;躉交萬能險的初始費用上限比例,5萬元及以下部分和5萬元以上部分分別為5%和3%。
退保費用比例限制方面,此次《規定》也有所下調,未來萬能險退保費用第一至第五年分別為5%、4%、3%、2%、1%,而2007年《萬能險精算規定》的限制為,第一年到第五年分別是10%、8%、6%、4%、2%。
最為關鍵的是,相比,2007年《萬能險精算規定》此次《規定》通過增加風險保額來提高保障額度,從而讓萬能險恢復其保障的“本來面目”。據袁序成介紹,此次改革提高了保障責任要求。最低風險保額不低於保單賬戶價值的20%,較之前提高了3倍,體現了保監會回歸保障的監管導向,保護消費者權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規定》還要求保險公司應為萬能險設立一個或多個單獨賬戶。萬能單獨賬戶的資産應當單獨管理,萬能賬戶的資産應單獨管理,保險公司可為萬能賬戶設立特別儲備,以及儘量保持結算利率平穩。
集中強化準備金、償付能力等監管
2013年以來,保監會按照“放開前端、管住後端”的基本思路,穩步推進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放開萬能險的最低保證利率就是在此基本思路和框架下推進的。將前端産品定價權交還保險公司,産品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自主確定;後端的準備金評估利率由監管部門根據“一籃子資産”的收益率和長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綜合確定,産品最低保證利率越高,需要計提的準備金越高,償付能力要求就越高。
據保監會公佈的統計數據,2014年萬能險保費收入91.9億元,佔人身壽險的0.72%。但受新會計準則影響,實際上,萬能險規模保費為3421億,佔比為20.5%。
保監會確定了“普通型、萬能型、分紅型人身險”分三步走的改革路線圖,未來,在完成普通型、萬能型人身保險費率改革的基礎上,中國保監會將繼續穩步推進第三步──放開分紅型人身保險預定利率,力爭早日實現人身保險費率的全面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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