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夫婦藏匿畢加索271幅作品案開審
- 發佈時間:2015-02-12 07:2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對法國夫婦藏有271幅畢加索畫作,受控藏匿失竊物品,11日出庭受審。
皮埃爾·蓋內克現年75歲,曾是一名電工,為畢加索服務過。蓋內克説,畫作為畢加索所贈,保存在車庫近40年。
按蓋內克律師説法,蓋內克5年前開始考慮畫作在他去世後的歸屬問題,希望子女不至招惹官司,於是聯繫上畢加索遺産管理機構。他當年9月前往巴黎,讓畫作接受鑒定,沒想到幾天后這些畫作被警方查扣。
畫被鑒定為畢加索真跡,但畢加索的繼承人懷疑這些作品來歷,報案指控蓋內剋夫婦“非法”持有並藏匿畢加索作品。
【饋贈還是偷竊?】
這271幅畢加索作品約在1900年至1932年間完成,從未問世,包括水彩畫、畢加索第一任妻子的素描和俄羅斯芭蕾演員奧爾加·霍赫洛娃的畫像,估價6000萬歐元(6800萬美元)到1億歐元之間(1.13億美元)。
現居法國南部的蓋內克説,畢加索非常信任他。一天,畢加索的時任妻子雅克利娜給了他一個箱子,裝著這271幅畫作,對他説“這是給你的”。回到家後,他和妻子看到裏面只是一些素描畫和褶皺的紙張,就沒太放在心上。這些畫作不是“成品”,他只知道畢加索的成品畫價值不菲。
蓋內剋夫婦的律師查爾斯-艾蒂安·古丁説,蓋內克沒有能力偷走畫作,因為畢加索“記憶力驚人”,並且畫室有重重保護。
作為原告,包括畢加索兒子克勞德·畢加索在內的繼承人認為蓋內剋夫婦的解釋牽強,畢加索贈予作品時有簽名的習慣,而這271幅作品均沒有簽名。
畢加索孫女凱瑟琳·于坦-布萊是原告中唯一與蓋內克相識的人。她承認,蓋內克與畢加索關係非同一般。“我們都很信任他,他是房子裏的熟人,(和畢加索)關係不錯。不過,畢加索不可能把這麼多的作品送人。”
【禮物不容買賣?】
在藏匿“贓物”指控下,控方不需證明誰是竊賊,只需證明蓋內剋夫婦知道畫作來歷不當。原告律師指認,蓋內克是國際藝術品販賣團夥成員,不法分子知道他與畢加索的關係,借他之手給贓物打掩護。
如果藏匿失竊物品罪名成立,蓋內克將面臨最高五年刑期,以及40萬歐元(45萬美元)甚至多值贓物價款一半的罰款。
證人證詞表明,畢加索的司機佈雷斯尼介紹蓋內克為畢加索工作,而佈雷斯尼據信卷走過一些畢加索畫作。佈雷斯尼1991年去世,相關調查審理已不可能。
克勞德的律師指控蓋內克想“倒賣贓物”,這一説法被辯方律師斷然否認。
查爾斯-艾蒂安·古丁説,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蓋內剋夫婦與畢加索夫婦不僅僅是相識關係,“畢加索與孩子關係不好時,與蓋內克走得很近”。
“他將它們(畫作)贈予蓋內克,是為了感謝他的善良、他的傾聽,”古丁説,“蓋內克從未嘗試也從未想過出售這些畫作……你不能把禮物賣了。”(新華社特稿)(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