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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太便宜 成商家毀約理由

  • 發佈時間:2015-02-11 06:31:46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揚子晚報訊(記者 陳鬱 通訊員 李靜 范瑋)明明説好買手機可以贈送上網流量,可是最後商家卻因為手機賣得價格太便宜而拒絕兌現當初的承諾,這讓市民王先生很是氣憤。

  近日,市民王先生在祿口的一家手機店購買了一部手機,購買時雙方簽訂協議,購買手機後賣家將免費贈送他5G的移動流量,但是購買後賣家遲遲不願兌現,最後竟以王先生購買的手機太便宜為由拒絕履行協議。商家這種言而無信的做法讓王先生很是氣惱,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他只得撥打投訴電話進行維權。

  據王先生介紹,他是2015年1月在位於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藍天路的寧信手機店購買的手機。當時他已經看中了這款手機,在經過多家手機店的比較後,因為寧信手機店願意贈送流量,購買手機更加划算而選擇在這家店購買。在購買手機後,王先生去營業廳查詢流量是否贈送,結果被告知贈送的流量只有在4G狀態下才能夠使用。這下王先生傻眼了,他的手機卡並未開通4G功能,只能使用3G,也就是説這贈送的5G流量他無法使用,可是當時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商家並沒有告知他這種情況。

  於是王先生急忙打電話到寧信手機店討個説法,手機店的工作人員在電話中表示可以更改,答應幫他改成2G或者3G狀態下使用。誰知過了一個多星期,王先生再去查詢,流量使用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於是他決定到府去解決問題。在表明來意後,店裏的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接電話的不是自己,自己也不了解情況,要問一下別的人,結果在等了半個小時後,王先生被告知因為他購買的手機太便宜,沒有辦法更改。

  聽到這種理由,王先生是惱怒不已,首先雙方在訂立協議的時候,賣家並沒有盡到告知真實情況的義務,其次兩者之間有協議,明明可以通過更改使用方式達成協定,怎麼能將手機的價格低作為不履行的藉口。

  在接到投訴後,祿口消協的工作人員到府了解了情況,證實王先生反映情況屬實,贈送的流量也確實可以更改使用方式,但是因為更改的手續很是麻煩,店員想能推就推了。

  在與店主進行溝通調解後,店主答應在最短時間內幫王先生解決流量的使用問題,並保證會對相關員工進行批評教育,規範員工的服務行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消協提醒消費者,許多消費者對手機及相關産業的資訊不是十分了解,在購買手機及辦理相關業務的時候,一定要多留心,了解清楚實際情況,避免遇上王先生這樣的麻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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