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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試點仍面臨多重障礙

  • 發佈時間:2015-02-10 21:30:55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李松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中國城市居民早已習慣將擁有所有權的房屋進行抵押貸款之時,不少農民仍苦於拿不出有效的抵押物而無法獲得貸款投入生産。不過,重慶等地進行的探索和嘗試,正在改變這種局面。

  作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重慶這個位於西部的直轄市,當前正在推進一項農村金融改革,將農村産權確定為財産權,允許進行抵押貸款,以期達到盤活農村資産,為農村和農業發展注入資金的目的。

  在重慶北碚區,金刀峽鎮綠波漾農作物股份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長期受到資金短缺困擾。“合作社有入社農戶570多戶,參股土地近千畝。農業産業化發展需要大量資金,以前因為沒有抵押物無法向銀行貸款,經常不得不搞民間融資,利息高風險大。”合作社社長唐朝富説,合作社生産優質糯玉米,發展訂單農業,每到農時,就需要大量資金購買種子、化肥等生産資料,每年資金缺口都在100萬元以上。

  土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政策放開後,綠波漾農作物股份合作社以社內農戶土地經營權向重慶銀行抵押貸款50萬元,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資金難題。由於還款信譽好、盈利能力強,目前銀行對合作社土地經營權貸款額度已放寬至150萬元。

  重慶市農委主任夏祖相介紹,2014年以來,重慶在宅基地使用權、承包地經營權、林權“三權”抵押貸款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農村産權抵押物範圍,包括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小型水利設施、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權、農村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地上種植(養殖)物及附屬設施等,均可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截至2015年初,全市農村産權抵押融資累計已達到685億元。

  在重慶,農村産權抵押融資對象主要就是類似綠波漾農作物股份合作社這樣,有較大資金需求的農業大戶或專業合作組織,貸款主要用於發展種養殖、林業、農副産品加工等,滿足農業産前、産中、産後資金需求。

  石柱縣金融辦副主任譚海波説,以前由於農村相關土地權益不能用於抵押貸款,農民只能從銀行貸兩三萬元額度的小額信用貸款,甚至借高利貸搞生産,而目前通過實施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正在初步破解這一問題。

  重慶市農村商業銀行石柱縣分行副行長唐榮説,從基層實踐來看,農村産權抵押融資試點,一是激活承包地財産權能,帶動農民土地財産有效流動,解決貸款缺乏抵押物的難題;二是産權抵押融資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等其他農貸相比,額度更大、期限相對較長,在一定程度上可滿足農村專業大戶、經濟能人的資金需求。

  目前,重慶農村産權抵押融資試點範圍已全面覆蓋所有涉農區縣,金融機構呆壞賬率始終控制在安全水準以下。但同時,産權抵押也面臨著評估難、變現難,貸款申請程式相對繁瑣、銀行放貸積極性總體不高,需進一步通過深化改革加以破題。“銀行等金融機構對發展農村産權抵押貸款業務仍有顧慮,一個重要原因是,在現行制度框架下,農村土地産權不完整,本身難以確定價值,也沒有完善的土地資産評估和流轉、交易平臺。如果出現風險,銀行也難以有效‘變現’。”重慶涪陵區金融辦主任石訊説。

  重慶市農業擔保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睿認為,由於農村土地評估難、變現難,抵押貸款一般都需要相關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後,銀行才願發放貸款。貸款人要交納擔保費、風險保證金等,提高了貸款成本,負擔不小。

  業內人士認為,農村産權抵押融資面臨的一些深層次制度問題,不是省(市)級層面能夠破解的,如《擔保法》等法律就規定耕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隨著我國農業經營方式不斷創新,土地制度、農村産權制度所處的宏觀背景和微觀基礎都在發生深刻變化,政策法規也應該做出有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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