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發佈《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等3項國家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2-10 20:0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北京2月10日電 (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標準委9日發佈《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等3項國家標準,將於今年8月4日起實施。
這3項國家標準分別是:《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旅行社等級劃分與評定》和《旅行社服務通則》。
《旅行社出境旅遊服務規範》對組團社作出了具體要求:對出境旅遊産品提出了具體的産品要求和設計要求,規範了組團社《旅遊産品計劃説明書》具體內容;對行銷服務、出境旅遊組團合同文本、組團社的履約義務、安全保障義務、領隊接待服務以及應急問題處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要求旅遊線路突出主題與特色並適時開發推出新産品,優化旅遊資源的配置控制旅遊者消費成本;對包括獎勵旅遊和同業合作兩種新興業態的服務作出了特別規定。
《旅行社等級劃分與評定》將旅行社等級由低到高劃分為A至AAAAA五個級別。在滿足等級評定基本條件後,對旅行社經營條件、經營業績、企業管理、服務能力、品質和安全保證、誠信建設與行銷推廣等七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達標後才能獲得相應等級稱號。該標準是中國旅行社行業首個行業等級劃分與評定的國家標準,填補了中國旅行社行業等級標準的空白。
《旅行社服務通則》從品質管理體系、品質控制、品質監督與持續改進、品質效果評價等方面對旅遊服務品質管理提出了原則性要求。對旅遊産品的基本分類、新産品開發、産品説明書要求、産品設計等提出了要求;從營業環境、銷售人員、銷售原則、銷售方法、報名手續等方面對産品銷售作出了規定;從服務的具體環節、發生爭議的處理、導遊領隊的管理、突發事件的處理等方面對旅遊服務進行了規範;強調了旅行社應當建立內部管理機制,引導旅行社規範發展。標準還規定,對旅遊者進行行前告知與安全提示,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導遊、領隊不應以任何藉口脫離團隊,中斷提供旅遊服務,損害旅遊者權益。
截至目前,中國已出臺旅遊業國家標準30項,行業標準27項,涉及到交通、餐飲、住宿、購物等旅遊産業鏈的各個環節,旅遊業標準體系日臻完善。
2014年中國內地公民年出境旅遊首次突破1億人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