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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金地"被指多次發佈攻擊阿裏文章 已觸及法律界限

  • 發佈時間:2015-02-09 08:33:55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阿裏遭遇“偷稅”攻擊 已向公安報案

  一篇名為《淘寶阿裏偷稅5萬億 超過100個國家GDP》的文章,在微信公眾號“淘金地”上傳播開來,這篇署名“迪蒙網貸系統 www.dimeng.net 獨家供稿”的文章由於攻擊的目標直指目前正處於風口浪尖的阿里巴巴,很快,文章被瘋狂轉發和閱讀超過10萬次。對此,阿里巴巴方面昨天表示,淘寶(中國)軟體有限公司已進行了證據保全,並就其中《淘寶阿裏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等格外惡劣的謠言和誹謗資訊目前已向公安機關報案。杭州公安局昨天通過官微表示,接到報案後已依法予以受理。

  “淘金地”曾多次發佈攻擊阿裏文章

  翻看“淘金地”公號的歷史記錄,不難發現惡意攻擊阿里巴巴的文章並不在少數,僅在1月30日至2月3日五天內,這個公號就連續推出了《淘寶不滅亡,中國不富強》、《阿裏神話破滅,淘寶災難開始!》、《看門狗和小偷握的哪門子手?——評國家工商總局與淘寶大戲》、《真相揭秘:馬雲淘寶的危機在哪?太可怕了!》等數篇文章,屢次誤導其公號粉絲以及其他擴散的人群,累計閱讀用戶超過22萬餘次。

  阿里巴巴方面使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以“損害商業信譽”為由,向杭州公安局進行報案。阿里巴巴公關總監顧建兵在微網志上表示,這家自稱為“華南地區規模最大的B2B電子商務平臺”和“雲平臺網貸系統”的深圳市迪蒙科技有限公司,曾多次在微信平臺上對淘寶品牌以及公司高管個人進行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攻擊、誹謗,以及對商業聲譽進行貶損。因此,淘寶就謠言和誹謗資訊向公安機關報案。

  昨天,杭州公安局通過官方微網志披露,經初步調查,“淘金地”微信公眾賬號與深圳市迪蒙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有關。依照辦案程式,2月5日在深圳警方的協助配合下,對相關人員依法進行了調查詢問。目前,公安機關仍在做進一步調查。

  “淘金地”與阿裏有直接市場競爭關係

  記者注意到,2月6日,在“淘金地”公號上,一篇《聲討杭州警察充當淘寶打手,跨省違法辦案》的資訊再度被瘋狂轉發開來。

  為什麼“淘金地”背後的深圳迪蒙網路科技公司如此攻擊阿里巴巴?公開資料顯示,深圳迪蒙公司在2007年9月創辦了B2B電子商務平臺淘金地,在淘金地公號每篇文章的最後,都有“淘金地——華南地區最大的B2B電子商務平臺,中國B2B電子商務十強……平均每天活躍買家超過10000家,覆蓋全球3000多個城市、300多個行業,影響商務人群超過1.2億”這類的文字廣告。

  業內人士分析,淘金地做的是B2B業務,與阿里巴巴的B2B業務有直接的市場競爭關係。通過自己的輿論陣地,對競爭對手展開輿論攻擊,這個邏輯顯而易見。

  “淘金地”做法已觸及法律界限

  然而,淘金地的做法顯然已經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大量不實惡意的人身攻擊和商業誹謗已經觸及到了法律。淘金地公號對阿里巴巴的幾篇“檄文”中充斥著簡單粗暴的攻擊性言語,以及經不起推敲的不實觀點,比如標題“淘寶阿裏偷稅5萬億”,阿里巴巴財報顯示,2014年阿里巴巴全平臺所有商家的成交額全部加起來不過1.5萬億元,何來偷稅5萬億之説。

  浙江澤厚律師事務所律師蔡丹妮指出,《淘寶阿裏偷稅5萬億,超過100個國家GDP!》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依據《刑法》第221條“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最終警方調查確認該文關於淘寶阿裏偷稅5萬億等內容沒有事實依據,則該文章撰寫及發佈者最重可能面臨兩年有期徒刑。淘寶公司在商譽嚴重受損的情況下,作為受害人依法向警方報案,屬於正當行使《刑事訴訟法》賦予的權利的行為。“事實上在網路時代中,體量大的公司在商業詆毀和謠言面前反倒是弱勢群體。”(記者 吳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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